浅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民主测评”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冯玉生(四川省富顺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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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十多年来,探索出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审计制度,其中民主测评成了审计评价的重要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审计评价主观性、片面性的缺憾。但由于测评方式、测评对象和测评内容等存在不科学,导致民主测评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参加测评的干部群众由被审计单位选定,其代表性、公正性不强;测评内容千篇一律,缺乏科学性、全面性;测评方式没有全面推行回避制,难以体现真正的民意。因此,要让民主测评这一有效的方式方法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在测评内容的设置、测评时机的安排、测评方法的应用、参与人员的组织、测评结果的运用上进一步改进。
    首先,改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的选定方式。一方面扩大参加人员,尽可量的是全员参加,确保测评的全面公正。另一方面是代表性,参加测评人员只能由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职工随机抽取,避免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领导干部内定,充分体现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的代表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完善民主测评内容。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审计内容原则,区别党政、部门、国有企业三类设定测评内容,测评的内容:“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具体应涵盖科学(经营)决策、遵纪守法、履职尽责、行政(经营)管理、财政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主要六个方面。另外,可增加违纪违规举报线索一栏。
    再次,完善民主测评等级。测评意见划分为“好、一般、差、不了解”四个等次,由参加测评人员选择。测评后,由审计组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纳入到审计结果的评价之中。
    再其次,改进民主测评方式。通过审计进场见面会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民主测评的目的、要求等,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保证测评质量;测评应当采取被审计领导干部退场回避方式,审计组向参加测评人员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填表的方式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可以在测评后立即交审计组,也可以次日交审计组,充分给予参加测评人思考的权利。
    最后,科学利用民主测评结果。审计人员应当对民主测评信息进行定性、定量的技术分析,对于职工反映出来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线索,审计组应当采取适当的审计方式来印证和核实;对于民主测评结果,要引入到审计报告的评价之中,充分体现群众的话语权,确保对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更加客观、公正。(冯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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