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审计准则对实施绩效审计的影响
李坤(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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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的正式发布,是继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后,我国审计制度建设上的又一件大事。对比新旧审计准则,可以发现,新审计准则更加突出绩效审计理念,关于绩效审计的解释也更加明确,这必然会对绩效审计的全面实施产生重要影响。
    一、新审计准则为实施绩效审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西方发达国家绩效审计发展早、范围广、程度深,并且形成了一套规范性的绩效评价准则和法律体系,我国的绩效审计总体上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尤其是开展绩效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在法律支持方面,《审计法》中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这一规定,包含了相关的意思,但条文过于简单而笼统。新审计准则中对于绩效审计则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同时指出,效益性是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新审计准则的这一规定使得绩效审计的概念更加清晰,将绩效审计确定为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实施绩效审计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法规保障。
    二、新审计准则丰富了绩效审计的内容
    传统绩效审计由于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长期以来过分强调经济指标。随着科学发展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科学理论的提出,新审计准则顺应审计环境变化对实践的要求,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效益性的监督和评价作了更加全面科学的界定,除了经济效益外还包括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国家审计的效益性评价从单纯的经济效益发展到全方位、多角度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各项审计都要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效能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其效益、效率和效果,更加关注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这使得绩效审计的内容更加科学、对绩效审计更加具有指导性,体现了国家审计与国际接轨开始融入世界绩效审计主流,体现了国家审计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的适时转型,特别体现了国家审计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
    三、新审计准则使得绩效审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真实性、合法性为基础的传统财务审计已不能适应公众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全面实施以效益性为主要目标的绩效审计成为满足公众需求,以及建立高效政府的必然趋势。
    刘家义审计长在各种讲话中也阐述在审计工作中要纳入绩效审计的理念,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到2012年,政府部门所有的项目都将纳入绩效审计。新审计准则的出台正是国家审计在落实全面实施绩效审计方面的重要体现,也使得绩效审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一方面广大审计人员按照审计署精神,广泛深入学习新审计准则,审计观念逐渐从传统的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并根据新审计准则的要求积极探索绩效审计的新思路、新方法,实现绩效审计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另一方面,新审计准的发布也使得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绩效审计、接受绩效审计,重视绩效审计结果,为绩效审计的全面推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新审计准则的出台为全面实施绩效审计提供了诸多的有利条件,但绩效审计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繁杂的系统工程,绩效审计的推进和完善仍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共同努力。随着绩效审计理论研究的深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法律环境的逐步完善、人员素质的进一步提高,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工作一定会顺利地开展。(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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