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缓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效果的测度及审计建议
孙东 史慧明(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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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缓解日益突出的农民因
    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如何评价新农合的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效果?卫生部专家指出,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贫困人口指数等指标的变化。在日前结束的新农合审计调查中,审计组利用贫困人口指数(Head-Count Index)的变化,测度了某县新农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效果。
    一、 资料来源
    为获取准确、可信的审计评价基础资料,审计组对参合
    农民进行的走村、入户的问卷调查。为使样本具有代表性,在选择入户调查对象时,审计组选择的该县经济指标居中的古柏镇,在村组选择时,选择了该镇经济条件较好的韩村和较差的丁檀村。审计回收有效问卷169份、涉及参合家庭人口642人。问卷内容包含三个部分,一是参合农民的人口学特征,如年龄、教育程度、家庭收入等;二是参合农民的医疗支出和补偿情况;三是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包括筹资标准、补偿比例、补偿手续、补偿时间等。
    二、 研究方法
    国际上最常用的贫困测量指标是贫困人口指数(Head一
    Count index),即人口中生活水平低于贫困线的人口比例。疾病发生后,参合农民支付了医疗费用,必然会有人沦为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补偿后,其中一部分人会脱离贫困线。因此,审计组利用疾病发生前、疾病发生后(补偿前)、补偿后贫困人口指数的变化,测度新农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效果。
    三、 效果评价
    依据2008年底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公告,2009年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1067元。据此标准,在调查涉及的642人中,疾病发生前,贫困人口为42人、贫困人口指数为6.5%;发生疾病,病人支付费用后,贫困人口增至110人、贫困人口指数上升为17.1%;新农合基金补偿后,贫困人口降至87人、贫困人口指数降为13.6%。
    以上三组数据变化表明,一是疾病发生后68人因病返贫、贫困人口指数扩大10.6%。可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使贫困人口为原来的2.6倍。二是新农合基金补偿后,有23人脱离贫困、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数的33.8%,贫困人口指数降低了3.5%。据此评价,高淳县新农合基金补偿效果是使33.8%“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重新脱离了贫困,可见新农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还任重道远。
    四、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10%的参合人员对新农合“不满意”或“较不满意”,主要表现在:(1)参合人员对“门诊报销”“不满意”或“较不满意”,认为门诊报销金额少、比例低;(2)认为拿到报销钱的等待时间“长”或“较长”。另外,在接受调查的参合人员中40%的人不知道2010年人均筹资标准和各级政府补助标准。
    五、 审计建议
    第一,现阶段还必须坚持保“大病(住院)”为主、兼顾“小病(门诊)”的补偿原则不变。对新农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效果的测度表明,仍有66.2%的人没有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新农合基金设立的目标还没有实现。在有限的资金约束下,还必须把新农合资金重点由于保“大病(住院)”补偿上,兼顾“小病(门诊)”门诊补偿。
    第二,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有待完善。一是新农合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向参合农民宣传新农合基金补偿的原则和原因,使参合农民理解新农合政策方针、充分了解具体的补偿政策。二是要加快住院的手工结报效率,使农民能及时拿到补偿款,提高工作效率。(孙东 史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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