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审计中慧眼识别“借新还旧”
邓广志(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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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新还旧,是指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贷款,进一步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完善担保和弱化贷款风险。但借新还旧也有很大的危害和负面影响。
    一、借新还旧的几种形式
    一是借款人贷款到期后直接在A银行取得新贷款归还其所欠A银行的旧贷款;二是借款人贷款到期后从A银行取得新贷款用于归还所欠B银行的旧贷款;三是X企业取得贷款转给Y企业还旧贷款借新贷款,Y企业又将贷款转给Z企业还旧贷款借新贷款,Z企业再转回X企业;四是从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企业等高息拆借资金提前几日归还贷款,再用银行贷款归还拆借资金。
    二、借新还旧的危害
    一是借新还旧,为企业挪用信贷资金创造条件,造成国家信贷投向和宏观信息失真。如,某企业集团将粮食收购和流转贷款用于房地产投资,长期采取借新还旧方式加以掩盖,造成贷款银行相关统计数据失真,也影响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二是借新还旧,掩盖了企业经营困境和贷款风险。如,某企业集团公司和某家商业银行一支行利用借新还旧长期掩盖企业资不抵债和银行贷款风险,造成近亿元贷款难以收回。三是利用借新还旧,虚构经营背景,骗取贷款和补贴。如,某企业集团公司自2005年以来与某家银行贷款余额1亿元以上,一直采取借新还旧方式倒贷,大量贷款被企业挪用于矿山和拆借,该企业年投入生产经营资金不足3000万元,却虚构贸易背景长期骗取银行贷款,利用少数民族地区和招商引资等政策从国家和地方财政骗取贴息贷款等补贴1000多万元。四是借新还旧,容易淡化借款人主动筹集资金、到期归还贷款的意识,助长道德风险;借新还旧,纵容了部分借款人的赖账行为,减弱了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和观念,容易产生信用风险;借新还旧,银行容易陷入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恶意逃债圈套,产生操作风险。五是借新还旧为高息转贷的地下不法行为提供了市场,加大借款人经济负担。诸多网站都有为倒贷提供资金收取高息的广告,审计时经常发现企业用于倒贷的资金来源为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企业等高息借入资金,加大了借款企业利息支出。六是借新还旧不利于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减少了银行贷款利息收入。信贷资金被某些借款人长期占用,从而影响银行贷款的流动性和信贷资金的合理配置及优化,同时短贷长用也减少银行贷款利息收入。
    三、借新还旧的成因                            
    一是企业缺少周转资金。自1983年起国家财政停止对国有企业拨付资金,银行信贷资金就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资金来源。企业一旦出现生产经营不正常占压资金或注册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均由银行贷款解决,这些贷款难以按时归还。二是借款人为了降低财务成本,人为将到期贷款不办理展期而通过借新还旧达到短贷长用,支付短期贷款利息达到长期使用贷款的目的;三是银行受长期贷款指标制约或企业项目资本金投入比例底等约束,银企两家利用短期贷款多次借新还旧方式变相发放长期贷款。四是借款人诚信度差,挪用贷款或转移营业收入,导致贷款不能按期归还而办理借新还旧;五是银行为避免不良贷款上升影响银行的干部和职工的切身利益,银行采用借新还旧下调不良贷款。
    四、鉴别借新还旧贷款的方法
    一查企业还旧贷款的资金来源,确认资金是否为银行贷款或从高利贷单位借入的“搭桥”资金。二查新贷款的资金去向,确认资金是否归还银行贷款或用于还其他借款。三查企业与其他单位资金往来,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多家企业联手做借新还旧。四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分析判断与多家银行倒贷可能性。五查企业现金流量表的真实性、合理性,从中分析判断企业是否以营业收入还贷款。(邓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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