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的重点
黑龙江省伊春市审计局 马庆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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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资金种类多、数额大、范围广,几乎涵盖所有的预算科目,并且多数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资金,事关经济发展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几年来,伊春市审计局在财政预决算审计中,针对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越来越大、占财政收支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坚持以财政预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综合财政预算为主线,以财税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为主导,以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基础,以规范财税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最终目标的审计理念,在审计实践中突出了以下重点审计内容。
一、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一是审查是否建立了政府及部门预算编制、审批、报告、调整、追加审批等方面的制度;是否落实了财政改革政策,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建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二是政府部门是否按各自职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做到了分工负责、权责分明;会计记录、财务信息和业务管理文件是否健全、完整、真实,是否妥善保管。
二、审查各项财政政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一是审查部门预算制度落实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实行部门预算,各项支出是否建立科学合理的定额,以保障各部门单位的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有无仍然采用定额法核定各部门单位预算,造成预算执行中的大量追加问题,有无由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不够具体,致使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二是审查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特别是一些建设项目是否实行了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的商品是否经过批准,采购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反规定规避政府采购“化整为零”的问题。三是审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将集中核算转轨为国库集中支付,建立零余额账户。四是审查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情况。五是审查是否建立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有无应收不收、应缴不缴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
三、审查政府预算编制情况
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完整;有自主分配权的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体制性补助资金、财力性补助资金等)是否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的规定进行填报,有无缺项少报的问题;向人大提交的本级预算报告和报表是否逐项列示了转移支付资金,有无应编不编或编制不全问题。
四、审查财政及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审查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各项预算内外收入和上年结余是否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有非税收入的单位是否存在收入与支出挂钩的现象,是否将专项收入用于部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是否采用定额法的方式安排,是否达到了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基数标准;项目经费预算是否落实到部门和项目用款单位,有无以“砍块”形式安排。二是通过部门年末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部门超支原因,检查资金来源,是财政追加支出还是部门收费补充,是上年结余资金还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三是审查预算追加。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的依据是否充分,追加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政府批准并报人大备案;预算追加的资金来源是否适当,超收收入的追加方向是否合理。四是审查财政部门组织征收的各项收入情况。有专项用途的收费或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或补充部门经费不足的问题,如水资源费、排污费、探矿权采矿权收入、土地出让金、教育费附加等。五是审查财政资金拨付情况,是否及时足额拨付专项及其他资金,资金是直接拨到用款单位、供应商还是拨到主管部门账户;主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下拨资金。六是审查财政滚存结余资金情况。结转资金是否与结转项目一致,结转项目原因是否正当,有无截留挤占问题;是否存在有项目无资金的现象,通过与年末国库资金对比,检查资金是否已被挤占挪用。七是审查财政往来资金情况。有无虚列支出转入暂存或收入不进预算转入暂存问题;有无将财政资金借给预算单位补充经费、搞基本建设或购置设备,有无将财政资金借给企业或其他非预算单位,并长期占用。
五、审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查清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种类、结构及项目构成等总体情况。审计时,要全面了解财政部门收到多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当年下拨到专户有多少,部门有多少,拨到项目单位多少;财政有没有结转,结转原因是什么,结转下年的专项资金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真实的支出项目,有无应结转的专项资金被占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查清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所采用的管理方式和监督检查形式。三是审查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和各主管部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有无应拨未拨、挤占挪用、平衡预算等问题,对滞拨和未拨资金要深入分析原因。四是审查专项资金配套情况,有无应配套未配套的问题,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涉及民生的专项有无匹配不到位问题,要详细分析原因;同时要选择重点项目,分析配套资金不到位对项目是否有影响,影响到什么程度,并通过量化指标进行说明。五是审查当年应完工建设项目的数量,实际完工数量,通过对比,对未完工项目进行重点分析,逐项查明原因,并查明专项资金去向,有无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问题。六是选择几项财政投入比较大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审查,对项目的立项决策环节、资金拨付环节和资金使用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的申请立项、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论证、实施方案、项目批复、资金下达、资金拨付、项目招投标、合同、项目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决算等环节。通过对项目申请金额、工程规模、工程质量与资金批复金额、实施方案的批复情况的比较,分析立项的合理性,批复的可行性、科学性;通过对工程决算金额、完成的工作量与批复的专项资金金额和质量、数量进行比较,监督检查完工后项目是否存在减少资金、缩减规模、降低标准等问题,是否存在损失浪费问题,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并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作出评价结论。
六、审查带有专项性质的其他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
按照转移支付资金的政策要求,审查政策落实情况,涉及支农、惠农、扶贫、救灾、社保、低保等专项资金要重点监督检查。审查各有关部门是否将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拨付,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有无随意调拨、挤占、挪用和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问题。
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计,基本掌握和了解了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结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资金使用效果。然后对转移支付资金要进行分析。分析转移支付结构,分析体制性、财力性、专项资金在转移支付中所占的比重。分析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依赖性;分析转移支付结构是否合理,二是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分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揭示。主要揭示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资金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多列工程成本、损失浪费等问题,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和经济效益。三是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揭示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原因。是否由于主观上原因虚报项目套取资金;是否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善造成违规违纪行为;还是其他什么因素的制约。四是提出建议。根据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作者姓名:马庆  单位:黑龙江省伊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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