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回访工作应从“三个转变”改进
董淑欣(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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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回访是指审计机关现场审计结束后,在一定时间内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等情况进行调查访问的一种审计行为。搞好审计回访对于维护审计权威,保证审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从目前开展审计回访的情况看,有些审计回访仍然停留在听一听被审计单位情况汇报,让被审计单位出个证明等形式上,致使审计回访达不到预期的效果,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审计回访的时间不明确。审计回访时机直接影响审计回访的效果和质量。如果审计回访时间过短,被审计单位在法定的时间内落实审计建议还未完成,无法考察落实结果;如果审计回访间隔时间过长,又不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有些地方审计机关,对于什么时间回访最为恰当不了解,回访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给审计回访的圆满完成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二是审计回访的重点不明确。审计人员在审计回访时,对主要回访什么不明确,结果是所有的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都是回访的对象,造成人为精力分散,该深入回访的不能深入回访,很难收到应有的审计回访效果。
    三是审计回访归口管理不明确。审计回访按内容划分应包括审计质量、审计执法、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等内容,应由审计机关内部的审计复核和纪检监察等机构共同管理。目前,一些地方要么由纪检监察或审计复核机构单独执行审计回访任务,要么由机关内部综合部门来执行审计回访任务。这样不仅影响了审计回访的及时性,而且也影响了审计回访内容的完整性。
    四是审计回访的目的不明确。审计回访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审计的权威,树立廉洁从审意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审计回访机构不一致,审计回访的侧重也就不同,对审计回访的整体目标,回访人员也就不太清楚,致使审计回访的目的不能得到完整的体现。
    五是回访的内容不明确。审计回访的内容主要是审核审计建议的落实程度,评定审计工作质量水平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等。现在人们只是将审计回访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审计回访,到被审计单位听一听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至于审计意见的落实、审计规范执行情况则不予过问,不愿在具体问题上下功夫,造成审计回访不深入,效果不明显。
    要想避免审计回访走过场,笔者认为必须做好以下三个转变:
    一是转变审计回访观念,由过去只图形式向深入全面地进行审计回访转变。要把审计回访当作全面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重要补充和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二是转变回访方法。首先要选择恰当时机进行审计回访。审计回访一般应在审计结论生效并执行完毕一个月内进行,时间间隔过长或过短都会影响审计回访的质量和效果。其次,要确定重点审计回访对象。一方面,要确定重点审计回访项目,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审计项目,应定为审计回访的重点;另一方面将资金量较大、内控制度薄弱、违纪违规问题较多、对内审工作不够重视的单位列为审计回访重点。第三,要明确审计回访的主要内容。在整体上,每次审计回访应包括审核审计决定的落实程度、评定审计工作质量水平、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三项内容,但具体到每一个项目或单位,由于审计小组人员组成不同,被审计单位又有不同特点,所以在审计回访的内容上应有各自的侧重点。
    三是转变工作方式。审计回访是一个综合工作,审计回访的内容与审计机关内部纪检监察及审计质量复核机构应联合办公,各司其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克服审计回访中的片面性。(董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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