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审计的发展趋势浅析
王姝 李珂(审计署上海特派办)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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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如何对国家财政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督,如何紧密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实际应对公共财政框架下对财政审计提出的新要求,如何确立财政审计监督的目标、内容、重点和对策措施,更好地发挥免疫系统作用,是当前积极探讨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对财政审计的影响
    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它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履行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体制。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使财政的概念发生了外延,出现了一些新的财税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相应的财政审计的范畴必将随之拓展,审计的对象、审计的重点、审计的方法等都须按照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同步进行调整。
         1.拓宽了财政审计的范围和领域。公共财政活动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民生财政、绿色财政要求,大大扩展了财政审计的领域和范围。例如,实行诸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后,国库集中收付部门、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银行等都列为财政审计的对象。除此之外,实行费改税后,征收主体由原来的业务主管部门改为税务部门;实行所得税共享后,国税、地税的征管范围出现了交叉,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也将产生变化;随着流转税体制的改革,增值税征税范围逐步扩大,国税、地税对流转税的征管对象都将发生变化,审计监督的对象和延伸审计的对象也需要随之调整。
    2.造成财政审计重点的调整。审计范围的拓宽,必然使财政审计的风险加大,对财政审计的要求也提升,审计工作的重点相应需要调整。财政审计应更加关注宏观性、建设性、效益性、效能性等问题,更加关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问题,更加关注国家利益、经济安全问题。在财政管理层面,决算的作用将逐渐弱化,相应地预算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在财务收支方面,部门的日常经费在国库集中支付措施保证下,通过制度创新和强化监督,其真实性、合法性讲得到很大保证。财政审计应当将重点更多放在预算编制、执行的合理、合法、效益性上来,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关注预算管理中的问题,关注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的制定是否科学、各专项资金、重点资金的使用是否规范和高效、收支两条线的实施、财政专户及预算外资金的专户管理是否规范等。
    3.促进财政审计方法和技术的更新。审计环境的变化,内容的增加以及审计要求的提高,都将造成原有的审计手段和方法的不适应,因此必须及时加以调整,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例如,预算体制的完善,将使审计在对财政预算执行事中和事后监督的同时,注重对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与执行状态的事前监督。在审计方法上,也将更加重视预算的定额测定、预算用途分析和执行效率评价方法。在审计组织方式上需要采用更为有效、科学、合理的组织方式。此外,伴随着公共财政框架一同建立起来的,是财税部门现代化的管理系统。随着金财工程、金税工程和金关工程的建立,财税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程度日益提高,给财政审计带来了巨大挑战。审计机关必须从审计发展战略的高度,尽快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手段的运用,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信息化建设成果对传统的业务工作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审计的发展趋势
    公共财政需要“公共审计”。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需要在新的发展阶段,以“公共审计”的身份,以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增强财政资金的透明度为目标,朝着现代化、规范化、公正化的方向发展。
    1.强化“大财政”观念,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开展审计
    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转而更多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财政审计要紧密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关注补偿公共产品的各类公共收费以及国有资产收入是否都纳入财政预算的范畴;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加大对科技、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如何等等。这些审计内容的有效实施,需要树立大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审计一体化,一盘棋思想的指导下,一方面能够整合审计资源,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审计各专业部门的优势,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监督,另一方面可以将预算执行的各个环节联系起来,将其视为一个整体开展审计监督,从而避免审计内容分散、地域交叉重复,审计结果内容单薄、层次较低等问题,能够集中反映一些宏观性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个,反映财政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2.强化“民本审计”,突出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审计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客观上要求财政政策、财政支出更多的倾斜于民众利益和民生建设,财政审计相应地也要更多关注公共利益,关注人民群众的福祉,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的审计。民生领域的专项资金包括民政抚恤、赈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环境治理、农业投入等,这些都是是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资金,使用情况直接体现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突出专项资金审计,是做好财政审计工作的必然要求。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审计,主要审查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是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资金是否用在了批准的项目上,有无擅自改变用途,将生产性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等非生产性项目;项目支出是否按照计划完成并能够发挥作用。 通过审计,促进财政及有关部门配套和细化管理制度,更好使有限资金发挥出更大的社会经济效果。
    3.强化“阳光审计”,不断推行公共财政审计公告制度
    国家审计是民主与法治的产物,也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工具。作为行使审计监督权力的国家审计机关,是在法律框架下受托对政府及公营事业运用公共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实施专业监督。而人民是国家审计的真正委托人,受托人(国家审计)向委托人(人民)报告审计结果,有利于保障委托人(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对被审计人进行公众监督及舆论监督。实行审计公告制度,体现了“谁委托审计就向谁报告结果”的审计公理,也是对监督者(国家审计)本身、被审计人的再监督。公共财政要实行“阳光财政”,而“阳光财政”要求“阳光审计”,要求审计机关进一步推进审计公开机制。审计信息透明度、公开性得到提高,被审计单位会更注重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能更促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合理化,从而使审计成果能够更好地被吸收和利用。
    4.强化财政资金的效益性,注重财政收支绩效审计
    效率是公共财政的主要原则之一,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下,财政收支应遵循效率原则。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今后更多的财政资金将用于满足社会公共产品、重点产业和社会保障需要的投入,社会公众也就会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就迫切需要对财政资金投向的正确性、使用效益性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财政审计应在职能范围发挥积极的作用,开展对政府收支的绩效审计,关注资金使用是否“物有所值”。在当前审计主体与客体受诸多限制条件下,对财政收支绩效的审计需要把注意力放在财政管理及耗用资源最多,效益容易衡定的支出项目。一方面从财政分配入手对财政支出管理进行审计,促使财政分配公平、合理、效率;对财政支出管理配套措施进行审计,促进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对公共部门行政管理成本进行审计,抓住与行政成本有关的要素进行监督,综合评价其经济性,遏制行政成本的过渡膨胀。 此外还要关注公共共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益性,促进投资决策科学规范化,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导致的损失浪费,节省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强化信息化成果的运用,开展对财税信息系统的审计。
    信息化审计是审计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技术支撑。随着“金财”、“金税”、“金关”等工程的完成,财税的各级部门均建立了预算编制管理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海关税收征管系统等,在提高了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同时,其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也悄然而生。风险一方面来自于自身的体系结构、设计思路、安全标准以及运行管理机制的限制,另一方面来自于不良人员的有意操作失误和外部黑客的恶意攻击,导致信息系统出错、拒绝提供服务甚至造成系统瘫痪,如果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落实、实施不及时,就会导致财政、税收等数据紊乱,严重的甚至出现信息系统瘫痪。因此,有必要将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安全性列为财政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被审计单位的信息化现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加强监督和规范。同时,积极探索数据式审计和远程适时审计,适时推进联网审计实现的步伐。(王姝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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