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要注重“四看四查”
赵文权(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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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出台的一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20多年来,随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全国各省市逐步深入开展,以中央财政为主的专项资金投入也逐年增多,如何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越来越成为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任务。农发项目资金审计中注重“四看四查”能够从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划转、建设成效等多环节对农发资金实施有效监督。
    一“看”项目计划“查”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利用同类项目重复申报。基于农发项目是以“山水田林路”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特点,工程措施与国土、农林水等农口部门组织实施的土地整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基本农田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等项目十分类似。因此从农发部门申报项目资料入手,通过对比以前年度实施的同类项目和国土、农口部门已经实施的类似项目的实施地域,工程措施等项目要素,审查有无利用同类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
    二“看”项目现场“查”工程队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按照规定,农发项目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队伍,根据工程计量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项目现场工程措施在竣工资料上反应不一定真实完整,必须实地查看工程措施的新旧程度、实地测量工程计量可靠程度,审查有无虚报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三“看”银行账户“查”资金挤占挪用和配套资金不落实。农发项目采取县级报账制管理资金,因此,用以前年度已实施的项目重复申报或者虚报工程量,最终都需要通过农发资金专户进行资金划转。从银行专户入手追踪资金流向能有力揭示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
    四“看”项目可研“查”项目成效数据统计不实。农发项目申报、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不实,必然会影响到项目建设成效和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目标实现程度。从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对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入手,查看预测的项目成效数据,对比每一年度上报的各个项目建成后的成效情况,审查是否存在农发项目成效数据统计不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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