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复核应把握好的“六个关口”
周崇典(湖北省石首市审计局局长)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字号:【大】 【中】 【小】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质量的优劣决定着审计风险的大小。审计复核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审计复核工作面广、量大、事细,要增强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复核人员必须在做好全面复核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把审计的各项基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复核人员要严格把握好审计复核的“六个关口”,在“实”“细”“准”“严”“合”“高”字上下功夫,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严把事实关,“实”字当头,做到事实清楚。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事实(问题事实)是定性和处理的基础,是复核人员必须认真把握的第一道关口。复核人员在复核问题事实时,应重点把好两个环节:一是在复核时弄清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发展的全过程。通过客观细致的审核取证材料,对每一问题事实发生的时间、手段、原因、后果等都要一一搞清楚。对于影响定性的事实和一些关键要素作为复核的重点。二是审核是否有不应认定的事实认定了或认定的事实而未认定,做到客观准确的认定问题事实。复核人员严把事实关,要在“实”字上下功夫,做到事实清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事实是处理处罚的依据,复核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不冤枉无辜,也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严把证据关,“细”字当头,做到证据充分。证据是认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事实的依据,如果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作有力的支撑,那么其问题事实就难以认定。复核人员在复核证据时,要采取“三对照三看”的方法:一是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与证据相对照,看所认定问题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认定的每一个问题事实都要认真审核所依据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以及对事实证明的程度,真正做到认定有据,否定有理。二是证据与证据相对照,看证据之间的矛盾是否得到合理的排除。复核人员在复核中绝不能出现证据与证据之间相互矛盾、相互抵消的问题,若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证据与证据之间一定要互相印证,只有这样,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的陈述与其相应的证据对照,看被审计单位的陈述是否真实合理。复核人员要十分慎重的对待被审计单位的陈述,对照证据认真审核审计人员是否采纳其合理的陈述意见。复核人员严把证据关,要在“细”字上下功夫,做到证据充分。证据是客观认定事实和处理的依据,复核人员必须严谨细致地审核每一份证据材料,仔细分析及时排除疑点。只有这样,才能认定问题的性质和提出处理意见。
    严把定性关,“准”字当头,做到定性准确。准确认定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错误性质,是正确处理处罚的关键。只有定性准确,才能处理处罚恰当。复核人员在复核中要注重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为依据,正确判断对问题性质的认定是否准确。同时要认真审核审计人员问题定性引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杜绝引用废止过时的法规。复核人员严把定性关,要在“准”字上下功夫,做到定性准确。审计中发现的每一个存在的问题都有其特殊性,即使最相类似的错误问题,也有各自的特点,只有相似的错误问题,没有完全相同的错误问题。因此,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定性依据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也就各不相同。复核人员不能简单地类比,更不能想当然,要紧紧抓住一个“准”字不放,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的认定,都要以具体事实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作为解决问题的落脚点,都要反复推敲,充分论证,定性依据正确,定性准确,无可辩驳。
    严把处理关,“严”字当头,做到处理恰当。处理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这是复核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复核人员要保证审计处理处罚的正确性和严肃性,侧重把握好两个标准:一是法律法规的处理标准,法律法规是处理的依据,不能偏离或突破法律法规所限定的范围而随意处理。复核人员在复核中要做到“三看”,即一看违法违纪违规的责任是否清晰,二看运用条规是否准确,三看处理处罚幅度是否与条规相适应。二是宽严适度的标准。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具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必须区别不同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做出正确处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准确使用裁量权,做到宽之有理,严之有据,杜绝处理畸轻畸重的现象。复核人员严把处理关,要在“严”字上下功夫,做到处理恰当。复核人员在复核中必须要有全局的观点和战略思想,正确引用法律法规处理处罚,依法告知救济渠道。在严格执法处理的同时,注意准确划分政策界限,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灵活运用好从轻或减轻的原则。这本身也是实事求是,而且是更高层次的实事求是。
    严把程序关,“合”字当头,做到程序合法。程序合法合规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复核人员在复核中做到:一看审计手续是否完备。查看审计日记、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文书送达回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会议记录等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做到审计人员、被审单位财务人员手写签名,单位加盖公章。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复核人员都要提出整改意见。二看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查看审计项目是否依法按以下程序进行:制定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审前调查、制定审计实施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测评内部控制、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编制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获取审计证据、审计一、二级复核、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业务会议、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移送处理、审计结果公告等,审核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救济渠道等时间期限是否提前或延迟。复核人员严把程序关,要在“合”字上下功夫,做到程序合法。复核人员在审核审计程序上必须突出一个“合”字,“合”就是要求审计程序合法,促使审计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审计工作。
    严把文书关,“高”字当头,做到文书规范。文书规范也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复核人员要仔细审核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书,如: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银行查询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听证告知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文书中存在的书写不规范、标题、人称、标点符号、审计事项名称等错误、错别字、涂改等问题也不能放过,复核人员也要提出整改意见。复核人员严把文书关,要在“高”字上下功夫,做到文书规范。复核人员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水平,确保公文制作和行文规范。(周崇典)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