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及控制方法
白明哲(审计署沈阳办)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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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审计质量是审计机关规避审计风险,维护自身可信性和权威性,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客观要求。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只要我们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采取有效的控制方法,就能提高审计质量控制效率,提高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本文对审计工作4个阶段的关键点及控制方法分别予以阐述,与审计同仁商榷。
    一、审计准备阶段
    按现行的审计机关管理体制,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都是以计划的形式来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项目计划进行审前准备。在此阶段,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就是审计实施方案。对此关键点的控制,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一是审计目标是否明确、具体。即审计目标是否符合审计计划和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是否结合审计项目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审计目标。二是审计内容是否全面,重点突出。即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审计内容是否符合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所列的重点审计事项是否抓住了被审计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切中其要害。三是审计方法和人员分工。即实施方案中所列的审计方法和步骤是否可行、能否规避审计风险,是否充分利用了现有人力资源,人员分工能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术特长,人员搭配能否优势互补、相互密切配合等。利用计算机对被审计单位的数据进行分析,寻找审计线索,对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因此,对实施方案中利用计算机进行审计的方法和步骤尤其要加以重视。四是时间安排是否符合统一要求。即实施方案中的时间进度安排是否可行,是否符合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方案或政府的有关要求。
    对审计实施方案这一关键点的控制方法:一是审计组要认真进行审前调查,一定要在审前调查并取得调查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等,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广泛听取参审人员意见,仔细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由审计组所在部门进行审核。二是由复核审理机构进行复核审理。复核审理机构要根据审计组提供的审前调查材料,复核审计实施方案中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描述、经营特点的概括是否准确,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复核其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和重点、时间安排是否符合要求,审理审计方法、人员分工是否可行、合理,并提出复核审理意见,反馈审计组。三是召开由审计机关领导、各部门领导及审计组有关人员参加的审计业务会议,对审计组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在对审计组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修改完善和是否通过实施方案的意见。
    二、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是对一个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的重要阶段。此阶段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因此,找准此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并控制好尤为重要。这个关键点就是审计取证。其中的“取”,是指审计过程中如何才能取得有力的证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加之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各自的不同利益、目的,在一定程度上给审计人员获取有力的审计证据增加了难度。“证”即审计证据。审计证据是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形成审计结论最原始的证明材料。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稍有不慎,遗漏了审计证据尤其是重要的审计证据,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带来审计风险。因此,在审计实施中,一定要有针对性地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能够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如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和实物等),并注意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不能遗漏证据的同时,也要避免证据冗余。
    对审计取证这一关键点的控制方法有三:一是审计组要针对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象(尤其是延伸调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如事先明确取证范围、拟定调查核实提纲、争取相关部门协助等,以达到及时有效取得审计证据的目的。二是审计人员要养成相互之间互相检查校对的好习惯。有些审计项目的异地取证比较多,在人员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很难反复多次取证。因此,一定要在审计证据(尤其是由审计人员编写的审计取证记录或记录的谈话记录)交由被审计单位或被调查人确认之前,由2名以上人员对审计证据中人物、时间、地点、事实经过、相关数字、最后结果等进行认真核对,以避免审计证据不完整、不准确且无法弥补的情况出现。三是审计组内部要建立起严格的审核制度,由审计组长或主审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事项内容及审计规范化等要求,按审计工作进度随时进行审核,审核审计证据是否完整、准确、有效,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并及时要求审计人员去伪存真,剔除冗余。
    三、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报告阶段是指现场审计基本结束,开始编写审计报告直到审计报告报出阶段。其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是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其派出的审计机关提交的书面文书。审计报告是审计结果的综合反映,是其主要表现形式。审计报告质量的好坏,能否将审计实施中查明的各类问题层次分明地整理、归纳,事实描述是否条理清晰,问题定性是否准确,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成果和有效性。因为审计报告要直接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所以审计报告的好坏也将影响到审计机关在被审计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形象和可信度。  
    对审计报告这一关键点的控制方法:一是审计组对审计结果一定要进行集体讨论,集思广义,精益求精。审计组完成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后,在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各审计事项的主审人员得出审计结论的基础上,审计组应召开审计结果讨论会,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全体参审人员对各审计事项主审人员得出的审计结论进行论证,可设定反方、正方,从事实描述、问题定性依据、处理意见、审计风险等不同角度进行论证,发挥集体智慧,对每一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修改完善,为撰写审计报告做好准备。二是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三级复核是指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审计机关复核审理机构对审计报告的复核审理。审计组长和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大部分是审计过程的亲历者,对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都有完整的感性认识,在审核审计报告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时也可能产生疲劳感,导致疏忽大意。因此,审计组长和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审核审计报告时,一定要克服疲劳感,对审计报告的每一部分内容都要认真仔细地逐一审核,查遗补漏,修改完善。由于审计任务的不断增加和审计内容更加广泛,大部分审计项目留给复核审理机构进行复核审理的时间都不是很充足。不论时间长短,复核审理机构的复核审理人员都应严谨细致地进行复核审理。首先,要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基本要素是否完整进行复核,如审计报告的标题、结构、日期等;其次是对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如审计依据、实施时间、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等进行复核;再次就是对审计报告的重点内容,即审计评价、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进行复核审理。这是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审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严谨细致,切勿粗心大意。对审计评价的复核审理,应结合被审计单位的主要履责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和成果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等进行复核审理,检查评价有无依据、用词是否恰当、前后是否矛盾。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的复核审理,要从审计证据入手,按审计报告所列顺序,对每一问题的事实描述部分都要逐一地与取证材料进行核对。这是一项很烦琐的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不能含糊。为提高工作效率,如不能快速找到相差证据,或不能完全理解,可与审计组的相关人员共同查找,向其了解更多有关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问题的定性是否准确、客观,提出的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是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的重要体现,是被审计单位最关心的,也是对复核人员复核能力的考验。在复核中,一定要在充分复核取证材料并审阅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确保审计报告中事实描述准确;同时,要对引用的法律、法规的实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对引用的法律、法规的复核,一定要与原文进行对照,从发文机关、发文日期、标题、适用范围、有效期、条款、引用的具体内容等入手,逐一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对审计处理意见的复核,要注意复核处理意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无误,同时还要注意处理意见的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审计处理决定无法执行的情况。对审计建议的复核审理,要注意分析提出审计建议的角度,审计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和宏观经济政策。最后,采用全篇通读的方法,对审计报告的整体逻辑性、段落、大小标题序号、语句语法、标点符号等进行检查、修改,确保审计报告逻辑清晰、表述准确,禁存歧义。三是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对重要审计项目,一定要通过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议。审计业务会议要吸收审计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前,要给参会人员充分的审阅会议资料的时间;会上,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或建议;最后,形成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由审计组根据会议纪要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计处理阶段
    此阶段是指审计机关根据审计结果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做出审计处理决定(审计机关直接下达的处理决定或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书)并对审计处理决定或审计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这一阶段是审计作用发挥程度的最终体现。此阶段的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点:一是审计处理决定或审计移送处理书。其控制方法是:除审核其文书格式是否符合规范格式外,还要重点审核审计处理决定和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的处理或移送的依据,事实描述、问题定性、处理决定或移送处理是否与审计报告和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相一致。二是审计处理决定或移送处理书的落实情况。其控制方法是:审计机关应在收到被审计单位或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后,及时组织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是通过检查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检查其对问题的纠正、对人员的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对纠正不到位、对人员追究避重就轻等情况,应督促其进一步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应按法律程序,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这已是全体审计人员的共识。审计质量控制是一项系统工作,贯穿于每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仅靠几个人、短时间内是难以完成的。只要全体从审人员增强审计质量意识,从审计程序的各个环节入手,抓住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关键点,严谨细致、依法审计,真正形成一个有效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就能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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