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务员学法用法
庄浩(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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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关键一年,是“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的第三年。作为一名公务员,一名审计人员,同时也是“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首要对象,笔者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得到了以下几点体会。
    一、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现实意义
    公务员作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其学法用法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一般性和特殊性并存。从一般性上来讲,公务员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我国的公民,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从特殊性上来讲,公务员作为社会活动的管理者,特别是审计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对法律的掌握和运用的要求必然要高于常人。二是时效性和针对性显著。公务员是公权的运用者,与法律一样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这就使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的同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殊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伴随着“公务”的开始而生,随着“公务”的结束而止,并具有相应的对象。这就使公务员在作为“公务”员的时候,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特殊权利和义务,而在其他的时间、地点,针对其他对象,则与普通人一样,不具备特殊性。三是舆论与道德要求更加严格。由于公务员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并代表人民掌握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故而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对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要求也高于常人,特别是在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相对集中的审计部门,其受瞩目程度尤为突出。
    二、公务员应当如何学法
    随着当前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化,公务员要真正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中,就必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以法正行、以身垂范。为此公务员在学法过程中必须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相结合。公务员学法首先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通过理解与掌握重要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从本质上准确把握相关法律之精义、社会职能。但拥有了法律知识不等于就拥有了法律意识,当前公务员中知法犯法的情形之所以屡见不鲜,其根源就在于部分公务员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公务员学法必须以法律意识为主线,以法律知识为载体,自觉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角色意识、公正执法的法律服务意识和规矩权力的法律责任意识,切实增强自身的法律素质。二是专业法律知识与一般法律知识相结合。公务员学法一方面要掌握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提高用法、执法能力,另一方面也要熟悉有关的一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特别是以依法审计作为基本工作原则的审计人员,在学法过程中必须坚持专业法与一般法并重,在全面掌握审计工作的基本法——《审计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对《宪法》以及管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做到专业法与一般法的相互衔接、互为补充,避免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监督的过程中因综合执法技能不足,而造成对问题不能准确定性或对所运用的法律法规把握不准,以至出现越位、缺位的问题。
    三、公务员应当如何用法
    学法知责是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引导政府和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但公务员学法不能仅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学以致用、依法行政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公务员必须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本职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无论是进行决策还是实施管理,公务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合法有效地运用权力,做到严格执法、用权为民。而审计人员作为公务员中的一员,作为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的组成部分,更需要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观念和意识,增强执法为民、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履行职责、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首先,审计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廉洁自律为基础。“公生明,廉生威”,廉洁自律是审计工作能够依法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审计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八不准”,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如果审计人员缺乏廉洁自律的意识,审计工作必然会变成走过场,甚至将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因此,依法行政必须廉政先行。其次,审计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严格执法为手段。当前我国的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权大于法的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执法阻力较大。因此审计人员必须恪守《审计法》赋予我们的职能,秉公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第三,审计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责任落实为保障。只有通过明确划分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将执法任务、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具体化,将执法责任层层落实,对不依法行政和违法行政的审计人员,严厉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才能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总之,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是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落实依法行政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法制化的迫切需要。因此,公务员必须增强自身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学用结合,真正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才能潜移默化地为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制引导和示范,依法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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