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研究
魏长华(江苏省扬州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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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单位之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难免会出现债权债务业务。当形成债权业务时,企业单位首先必须对即将形成债务的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分析与审查,通过财务报表项目来分析对方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经营效果,以此作为企业单位授予其商业信用额度的重要依据。那么如何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审查,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际与研究,谈些粗浅的认识与体会,希望对我们开展国有企业审计进行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与审查能有所启发。

    一、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析与审查 
    对企业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分析与审查应重点关注所有者权益(净资产)项目和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
    (一)对所有者权益(净资产)项目的分析与审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审查实收资本额 。应查验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佐证投资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一般应着重分析判断:是否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虚拟或虚增;货币投资虚假,即用借款验资,验完资后抽逃(典型是挂在“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账款”报表项目中);无形资产投资时其中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入股,是否占注册资金的20%以上。2、审查资本公积额。资本公积的形成一般都是由资产评估形成的,应查验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以佐证资产形成来源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目前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往往是对资产进行评估、所有者权益进行合并、评估必定溢价、溢价形成公积、最终净资产额增加。对此应该予以特别关注。此外,对企业的自身换牌(即增资注册或换名)评估、自我调增资产的评估,没有法律依据,不应予以确认。3、审查盈余公积(含公益金)、未分配利润项目,应该对应本期利润表数的勾稽关系来核对。例如:假设本期期末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数为100万元,那么资产负债表中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末合计数,减去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合计数一定等于100万元。这就是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 

  (二)对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分析与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对营运资金周转、增量与盈利关联的分析与审查。 营运资金等于流动资产总额减去流动负债总额,是企业用于经营周转使用的自有资金。一般通过计算分析,可以确定其企业经营周转、资金增量及盈利水平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对流动比率指标的分析与审查。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总额与流动负债总额的比值,一般教科书都是以工业企业为例定义流动比率为2,或者说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00%为宜。但是工业、商业、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服务型企业等各不完全相同,不能简单定义为2:1就好。例如列入长期借款的负债,却增加了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存货等),这时该怎样评价?所以应该是:(流动资产-期初运营资金)/流动负债 > 1 就行。这说明企业经营活动的资金处于增量状态,处于正常的经营周转和价值增值空间范围内。 
    3、关注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的几个重点项目。货币资金项目要求必须提供报告日各账户各类存款的银行对账单复印件加计汇总并相核对。特别要注意的是:企业开银行承兑汇票、进口信用证的保证金未记入“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尤其进口信用证作为“表外业务”可能是或有负债构成潜在风险。另一方面能够真正掌握企业在各金融机构的开户情况,便于进行有效控制。
    同时还要关注:(1)对预付账款项目中大额度或大额单笔超过半年期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大额度或大额单笔超过一年期以上的,须注意是否是挪用资金或抽逃注册资金(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应要求审核人员针对企业的账簿进行调查分析,避免出现信用风险;(2)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项目,应要求审核人员就融资借款期限、到期日、借款额度等予以调查分析并说明;(3)对应收账款项目,一般工商企业间货物结算惯例都是一个季度结算一次,平均年结算四次,平时正常供货签收,而季度内季初、季末或季中某一时点的赊销比重,即应收账款比重在12.5%左右(25%÷2=12.5%)是正常的。但对单笔大额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审核人员应调查列示。
    4、应高度关注无形资产项目。对商业、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交通运输、服务型企业等是专利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还是商标权,应着重分析判断:是否无形资产的评估虚拟或虚增,是否是企业购并中应用权益法而形成的商誉或负商誉,无形资产投资时其中专利权或专有技术入股,是否占注册资金的20%以内。一般应检查并要求提供无形资产的发票或评估报告复印件,避免企业虚增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二、企业利润表项目的分析与审查
    对企业利润表项目的分析与审查要重点关注营业(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相关利润指标。
    (一)审查营业(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具体审查技术和方法有:1、实地账证抽查法。要求审计人员根据其企业的销售收入明细账记录,间隔随机抽查若干笔记录,逆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如果抽查的单笔业务其账簿记录→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发票、出库单、支付单据等)能够一一对应,通过抽查就能推断总体的特征是否真实合理。一般能做假报表,但难做假账簿,尤其是原始凭证都造假更难。2、税收逆推核查法。对于房地产、建筑安装、运输、服务型企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可以根据其税率进行分析测算。如:全年累计经营收入×税率=应交营业税额Ν元,然后将Ν额与企业“应交税金 ——应交营业税”明细账户的累计贷方发生额核对(应提供该账页复印件),二者应大体一致,并由审计人员报告说明。

    (二)分析和审查相关利润指标。一般上市公司喜欢粉饰调增利润,通过延期减少摊销和折旧额,当期费用计入递延资产等手段增加利润或股利额,使股票市值飙升,然后套圈后续资金,达到战略性融资扩张目标。而其他企业则趋向调低利润,通过上述相反手段实现。所以,对账面微利或相关的盈利能力指标,应该持以客观宽容的审视态度。因为市场法则会自动调整企业的资源配置和寻利行为。对于销售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投资利润率等盈利能力指标,应予淡化。因为这些软性指标是可人为操纵的。假如利润的绝对值额度大,上述的盈利能力指标就能随之增大,这些一荣俱荣、一败俱败的指标是很暧昧的。对于某些中小企业流转税实行定额包税而存在的体外循环的表外收入业务,作为其重要的“第一还款来源”可以默认。因为这个收入实现就是净利润,它的成本实质已经纳入账表体系内抵减了。  

    三、企业现金流量表正表项目的匡算与分析
    如何对企业现金流量表正表项目进行匡算与分析,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可着重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方面进行。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的匡算分析 。可用匡算公式:(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预付账款余额-期初预付账款余额)]。将该使得数与企业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对比,二者大体一致,说明基本是客观真实的。 
    (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的分析。关注本项目是提供商业信用进行风险防范和控制的重点。要考察分析企业三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如果是连续负值,或者三年平均值是负值(筹建期除外),说明企业已丧失了自我造血功能。企业间不能授予其商业信用额度。 那么怎样推断分析该企业经营活动能够产生资产或价值增量(即资产增值)。可采用简单推算分析法。如某企业200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万元,200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5万元。两年平均计算现金流量净额为:(184+2375)÷2=1280(万元)。经验表明:匡算年度数据越多,越接近实际,计算结果越相对准确。而该企业2007年增量资金的计算应依据下列方式进行,即2007年增量资金=净利润+累计折旧+长(短)期待摊费用摊销额+无形资产摊销额=880万元,而2008年增量资金=514万元。两年合计为1394万元,与平均计算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0万元趋近。这说明该企业两年内财富增加或者说实际增加资金量为1394万元,每年平均增量为697万元。这个数据就是商业信用的风险防范及控制的额度保障空间,是对第一还款来源的量化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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