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五项责任”
孙山花 (江苏省江都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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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从中可以看出,经济责任审计必然要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但不完全局限于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明显要大于财务审计的范围。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常把主要精力放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上,审计评价往往是财务收支加廉政纪律情况,对经济发展、重大经济决策、政策的执行责任等“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关注不够,经济责任审计较为狭义和片面。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五项责任”,即经济发展责任、经济决策责任、经济管理责任、执行经济政策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才能更加全面、完整地反映领导干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

    一、“五项责任”的主要内容
    1、经济发展责任。主要是经济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有:任期内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农民人均收入平均增长率、税收收入平均增长率和财政可用资金平均增长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任期利润平均增长率税收增长率、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不良资产比率等,应区别审计对象加以侧重分析。一是以任期内上级或相关部门下达任务数为基数比较,二是以前任领导业绩指标为基数对比,三是以同行业水平或平均水平为基数比较,同时,要充分遵循科学发展的理念,体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体现宏观政策对经济指标的影响程度。评价在领导干部任期内是否推动了经济发展。

    2、经济决策责任。一是决策机制的健全性。包括决策机制是否有效。主要审查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决策机制。二是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主要审查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建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三是决策实施的有效性。包括决策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决策是否实事求是,符合客观实际,能否有效执行。四是决策对象的效益性。是否获得了理想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否取得了设计要求和预期效果。
    决策机制的健全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主要是针对党政部门来实施,可通过查阅党委关于经济决策制定的基本工作规则和制度,与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相对照来实现;决策实施的有效性和决策对象的效益性,主要通过审计政府部门和事项来实现,即政府对决策事项实施的有效性和效益性负有直接责任。

    3、经济管理责任。一是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主要是预决算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是否明确,把关是否严格;财政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且集中管理;票据管理和领发制度是否建立,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往来款项是否及时清理。二是资产管理情况。任期内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固定资产是否做到账实相符、集体资产投资和收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任期内集体资产是否做到保值增值。三是负债管理情况。计算负债增减情况,并分析原因,看偿债机制是否完善。

    4、执行经济政策责任。对上级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经济改革、宏观调控等各项经济发展政策的执行情况。一是有无执行,有无虚假执行,可是根据不执行;二是执行的范围和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片面强调地方、部门局部利益部分执行或执行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执行的效果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达到制定政策的要求。

    5、廉政监督责任。一是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主要评价任期内个人收益分配所得以及个人借用公款和使用公有财产等情况;二是个人廉洁自律情况,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设施、通讯配备,个人收入财产申报,以及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及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廉政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并落到实处;三是廉政责任执行情况,所管干部是否有违反廉政规定或严重违纪违法情况;四是经济活动、经济决策中的失职渎职责任。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重要资金拨付等经济活动中,对因独断专行、索贿受贿、失职渎职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承担廉政责任。

    二、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对经济责任的概念及其内容未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较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仍然停留在“延伸的财务收支审计”上。

    1、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影响审计效果。一是重账内轻账外,重视账面财务收支,忽视账外审计调查方法;二是重查账轻分析,花费大量的审计力量在财务数据上,忽视宏观的理性分析;三是重问题轻责任,看重存在问题的罗列,忽视领导责任的划分。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财务收支审计。

    2、审计定性依据少,影响审计处理力度。现行审计结论的定性依据主要是财政财务收支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经济管理、投资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政策性规定少,难以作为定性依据使用。

    3、审计评价意见较为含糊,起不到评判和参谋作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当是如实鉴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正确使用、评价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因其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尤其是审计报告的是否客观、公正,关系到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和工作业绩的真实、全面、准确的反映,因此客观全面地审计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非常重要,但在审计过程中对经济发展责任、决策责任往往难以准确定性,对领导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往往较为含糊。

    4、审计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联系不紧密,审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经济责任审计是为干部管理服务的,必须与干部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实际工作中,由于以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为主,审计报告反映的主要是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未能全面反映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往往难以被干部管理部门运用。

    三、工作思路和措施
    突出“五项责任”,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全面、准确和完整,需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积极营造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环境。一方面,要进一步对“五项责任”作具体、明确的规定。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依据主要是《审计法》以及中办、国办的“两个规定”,但对经济责任的内容和范围规定得较为原则。因此,国家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时,应将“五项责任”予以明确,增强可执行性。另一方面,要构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体系。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不仅可以运用财政财务收支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更需要广泛运用其他有关经济决策、投资实施、重大项目引进、国家政策执行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才能使“五项责任”有法可依。

    2、不断增强审计“五项责任”的能力。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不断创新,首先要转变审计观念。地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正确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的差别,从原有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习惯性思维中解放出来,更多地关注宏观经济活动,更多地关注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更多地关注党政领导干部在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等抽象行为。其次要学就更广泛的知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多,涉及的知识面广,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政、税收、审计知识,而且要具备系统论、工程管理、心理学、统计学、运筹学等许多其他学科知识。同时,审计中定性和定量方法的普遍运用, 要求审计人员有更高的分析能力及创造性思维能力。第三要创新审计方法。任期审计除使用专门财务审计方法外,还可以运用如下一些“望闻问切”的方法:现场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走访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为合理划分领导干部个人和集体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供依据;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进行座谈、更为广泛地公示等,全面收集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注意突出“五项责任” 基础上的审计重点。“五项责任”的要求,使经济责任审计比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内容更深、更广,更应当突出重点,同时要因职、因时、因人而各有侧重。职务的差异,主要在具体的岗位责任上,时间的差异主要在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和政策要求上,各人的差异主要在任职时间的长短、来信来访、工作作风等方面。在审计方式上可以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任期审计内容可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真实性和合法性;一部分为审计调查内容,包括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廉政建设情况、投资决策情况、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审计合法性和效益性。

     4、建立健全“五项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方面,在实践中探索地方、部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定性指标主要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审计标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考核标准、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所起的作用等。定量指标主要是指能够用数值表示的指标,包括绝对数与相对数。通过比较分析,考核和评价被审计者经济行为的量化标准。如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情况、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等。另一方面,要在审计成果运用中完善评价体系。通过审计成果的积极运用,掌握干部管理对审计成果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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