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经济责任审计与源头治理腐败
田秀玲(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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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监督形式,以其独特的优势在经济监督领域占有了重要的地位,成为源头治理腐败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挥了其他手段不能替代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广泛性及审计内容的一体化,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源头治理腐败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
    腐败,原意是指物质腐烂,引伸为人的思想陈旧、作风糜烂、行为堕落。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失去监督的权力为膨胀的私欲所左右,不论腐败的终极程度如何,其初始表现一般为利用职权对金钱物质的非法占有,具体表现为经济领域的违纪、违法及犯罪。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经济监督,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的领导人员。简言之,哪里有国有资金,哪里就应该有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法纪、管理和效益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广泛性及审计内容的一体化,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既能纠错防弊,又能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发现其他监督形式不易发现的经济方面深层次的问题,有利于揭露和惩治腐败,更重要的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在源头治理腐败中其作用的不可替代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方法的系统性与严谨性,可以强化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包括工作方法和技术方法两个方面,工作方法集中体现在看待问题、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和组织审计实施等方面;技术方法包括审计查账、审计分析、审计调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计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有的放矢地查证问题,查证的过程中,经济责任意识将逐渐渗透到被审计对象的思维中。从审计的情况看,部分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意识淡薄而权力意识较强。认为有了领导的批示,无论资金怎样运转都无所谓,只要不装进自己的口袋,便没有任何责任可以追究。比如,某单位将多达50余万元的资金以现金的形式存放账外,连具体经办人就不知道到底用了多少,应该结存多少。问其原因,该单位的负责人答曰:是分管的领导指示专款专用的。其实,领导批示某项资金专款专用,并不是说该项资金可以不入账。更有甚者,大额现金支出不履行合法手续,甚至根本不履行任何财务手续。面对审计的追问,解释为资金用途经过了分管领导的批准,单位并未改变资金的用途,至于不履行财务手续,是单位的职权所在。事实上,领导批示可以支出什么,并不是说可以不履行合法的手续。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意识淡薄而权力意识较强。从主观上来说,或许并没有谋取私利的动机,但客观上必然给人造成可乘之机。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让审计对象懂得,单位经济活动的任何环节出现问题,作为单位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不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便会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误。从而强化审计对象经济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有效地堵塞管理上的漏洞,腐败的意念便失去了张扬的空间。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可以促进审计对象明晰财务管理理念,切实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
    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在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对其应负的责任作出评述,评价的核心是审计对象个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审计实践证明,少数单位的负责人缺乏财务管理的基本理念,甚至连经费超支的概念就不明确,认为账上有钱就能用,不管那钱是专款、是押金,抑或是借来的,其必然结果就是经费支出不会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最为典型的实例是:一个24人的单位,在不足3年的时间内,经费超支67万元。当审计指出该单位经费严重超支的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却责问审计人员:“单位有钱就用,怎么叫经费超支?”,拒不承认超支的事实。事实上,经费超支的黑洞较为普遍地存在,部分单位只考虑部门利益、眼前利益,寅吃卯粮,欠账买潇洒,势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通俗意义上来说,经费超支不是个人违纪,更不是违法。但是,在账上有钱就用的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滥发钱物、招待费失控等现象的产生。久而久之,私欲抬头,自然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通过经济责任的划分,使审计对象的财务管理理念逐渐明晰,切实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强化内部控制,腐败滋生的温床自然不复存在。
    四、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定位决定其良好警示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定位是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摸清家底,反映问题,分清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事实上,一个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前、后任经济责任模糊,管好管坏没有明确的责任界限。甚至将错就错沿袭违纪、违规的做法,认为反正不是自己的决策,出了差错也不该自己负责。通过经济责任的认定,明确责任界限,对离任、在任、继任的领导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行为。如:某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撤销,国资局将撤销单位的国有资产58万元划拨给另一机关。然而,接收划拨资产的单位在长达4余年的时间内未作账务处理,致使包括货币资金在内的资产长期游离账外。其间,有知情人收回划拨债权20万元依然存放账外。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在于:划拨资产的发生时间在前任的任期内。前任未作账务处理,离任时,未进行离任审计,问题没有纠正,责任没有追究。继任认为,事不关已,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责任,何苦得罪人。模糊的责任界限,必然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流失的过程自然给腐败的滋生提供适宜土壤。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实现其目标定位,有利于明确“我决策我负责”的权责观念,促进领导干部慎重行政。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患于未然,形成一种强制约束力下的依法行政。
    五、审计队伍的专业化奠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源头治理腐败中的重要地位
    经济责任审计拥有一支专业性强的审计队伍。审计源于会计,高于会计,因此,熟悉会计核算是从审的前提;同时,审计的职业特征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审计及相关知识。按审计署规定,审计人员每三年都要参加一次岗位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审计、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相关知识。这就要求审计干部必须自觉地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和拓宽知识面。因此,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实施者,一般具有一定层次的审计理论、财务会计、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立足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这个中心,从经济的方向,从责任的角度出发,把人置于单位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发现问题,并指出存在问题的症结,为决策提供依据,为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服务,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根本目的。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审计局     田秀玲  电话133872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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