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涉农资金审计
周威(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3日】
【来源: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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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审计署也连续几年围绕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加大涉农资金审计力度,在促进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做出重要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深入贯彻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对财政的涉农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要求涉农资金审计及时更新、调整审计理念,增强宏观、服务意识,坚持主动性和建设性,充分发挥社会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作用。

    首先,应把握宏观性和全局性,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增强涉农资金审计的建设性。财政支农政策包括农业投入、农业补贴、财政贴息、农业税收、财政扶贫政策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等。涉农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比,有投入渠道多、项目小、范围广、资金总量大等特点。因此,做好此项审计,必须在坚持微观揭露与查处问题的同时,做到统筹兼顾,把真实、合法性审计与效益性审计相结合,着眼宏观分析,从机制上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协调政策、整合资金、规范管理的审计建议,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其次,应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义,把握好审计监督与促进、推动农村和谐发展的关系,增强涉农资金审计的服务意识。审计的职责是监督,是审计服务的前提和基础。当好新农村建设的服务者,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农村政策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一方面要把揭露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注重检查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保证涉农资金科学、有序的管理和使用;另一方面,还要以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经济政策和涉农资金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的科学化、规范化为重点,发挥审计的服务功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再次,应遵循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标准,发挥审计监督的导向作用。科学发展观为审计评价提供了依据和标准,指出“发展的目的不是为少数人利益,也不是为发展而发展,而是为了不断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做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既要处理好农业发展同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涉农资金审计在回答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的同时,还应注重评价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将审计评价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效结合起来,发挥审计监督的导向作用。

    最后,应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涉农资金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涉农资金审计只有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免费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公共服务、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审计,才能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才能推动新农村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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