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中的风险及防范
熊运忠(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7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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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风险是指在审计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未能查出有关问题或因处理不当而带来的潜在的相应后果。这种风险在政府工程审计中一旦变为现实就会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引发被审计单位及社会公众的不满、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如何正确对待政府工程审计中的风险,找到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的对策,从而最大限度地减低审计风险,已越来越受到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重视。

    一、政府工程审计风险的成因

    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中,产生审计风险的原因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审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导致审计风险产生。由于工程审计的复杂性,在实践中很难确定审计人员是否做到应有的谨慎,审计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在工程审计中这种现象时有发生,如在建设项目现场取证时,没有及时让共同测量的建设单位代表和施工单位代表当场签字认可,没有对落实的材料价格进行有效的认定,致使取证不充分或者出现缺陷,导致结论得不到认同等。对于这种风险隐患,部分审计人员在观念上、意识上没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就形成了相应的审计风险。

    2.审计法制环境的影响。审计法律环境的不完善性与局限性增加了审计风险。审计主要以《审计法》为准,而《合同法》主要以调节民事行为为主,两者形成了一定的冲突。从《合同法》的角度,政府投资项目承发包本身是一种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建设合同双方主体均具有法人地位,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合同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从《审计法》方面,政府投资项目使用的多为财政性资金,其目的是为了公用基础、公益性事业,审计部门具有维护公共利益、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等功能,有权根据 《审计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对利用建设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制止。这两种观点的冲突就使在适用法律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每一条法律及规章都有其相应的适用范围,不能穷尽所有的事项,部分审计活动过程中,对技术和操作上的理解,并不一定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特别是现阶段还是主要依据定额进行工程计价的,定额只是给出了建设项目中的大部分事项的参考依据,而对于特殊的事项,就只能依赖审计人员在审计时的职业判断了,这就加大了审计工作的难度,不可避免地产生审计风险。

    3.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自身行为导致的审计风险。在项目管理中,包括合同管理、造价控制、质量和工期的控制以及报送的审计资料等,各方均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建设方作为建设项目的主体,应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负责,设计方应对所得出的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可操作性负责,监理方应对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以及变更、签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出现各方独立行事,管理不规范,资料不真实等情况,而施工单位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追求的目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多计工程量,多计造价,甚至弄虚作假。如果所有的事项都要在审计阶段来解决,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审计风险。

    4.审计人员自身的素质、职业谨慎也是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之一。由于审计人员的意见或结论是建立在一种职业审查和专业判断上,而由于每个审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不同,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偏离客观事实,甚至与客观事实完全相反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审计结论在一定程度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有时给利用审计服务的各方带来损失,导致审计人员需要对后果承担责任,这种可能性就构成了审计风险。

    5.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内部控制不严导致审计风险。每个造价审计人员的审计方法都有所不同、经验不同,有时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可能查不出送审造价中的猫腻,这就在于有没有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有没有及时做好审计记录,有没有执行严格的复核制度,如果稍有疏忽,就可能出现不可弥补的损失。

    综上所述,审计风险贯穿于工程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来源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主观方面,包括风险质量意识,所采取的方法、程序,自身专业知识、经验能力等;来源于建设项目的客观环境,包括建设项目相关各方职责履行,提供资料的真实程度和审计的环境等;要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需要从审计的主客观方面入手,采取相应措施,多渠道进行完善,逐步、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

    二、工程审计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针对政府工程审计风险产生的上述原因,为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就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审计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1.要树立风险意识,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风险进行综合控制。搞好工程审计风险评估,将风险意识贯穿于工程造价审计全过程,并将审计结果和风险相联系。一个基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往往受到人为的、自然条件的制约而出现多变性,如设计变更、扩大规模、增设项目等。在进行工程造价审计时,要把风险评估作为一个必须的工作环节引入审计计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审计项目的先后顺序,明确审计要点,确定降低审计风险的措施与方法。要注重从审计项目计划、人员结构搭配、审计作业流程、审计结果等各个方面监控管理。审计人员只有认真分析任何影响造价的细节,才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果,如在某防洪堤抛石项目审计中,提供的资料比较齐全,工程量有建设方代表和监理的签字认可,但是一个数据引起审计人员的重视,抛石深度与该河道的正常水深不符,经核实抛石深多计了近两米,工程造价多计了近40万元。审计人员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审计责任,对工作做到一丝不苟,尤其是对有关数据的咨询和取证都应符合审计的要求和程序,并应及时留下审计进程轨迹。

    2.坚持依法审计,对法律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或没有完善的地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应具有很强的法制观念,应将审计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贯彻于审计活动的始终。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把法律法规使用权,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地方文件,对法律之间有冲突的地方,应吃透其精神,多方咨询,以使得到的结果符合法律的要求。

    3.对来自参建各方的风险,应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有明显的不同,财务审计主要依据资料,而工程审计是对实物加资料的审计,审计的前提是被审计单位提供了合法、真实、有效的审计资料,再利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经验,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被审计单位及其关联各方有意无意地提供了错误的信息,致使审计人员没能及时发现,就可能出现结果不准确的现象,应督促建设各方认真履行职责和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对被审计单位,要求其认真履行审计承诺制,即对所反映的情况、现场情况的有效确认、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报审资料的时效性实行承诺,对提供的信息失真、失效,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严重不规范的企业,可以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清除出建筑市场的方法,以净化社会经济环境,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4.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审计风险问题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而决定审计质量最直接的因素是人员素质。努力提高工程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经常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和理论研究等多方面的业务交流,使审计人员不断学习和掌握建筑领域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以适应不同工程审计项目的要求,达到高水平的审计效果;还要加强审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后续教育,通过这些提高业务水平,使之能胜任各自岗位,满足审计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审计人员政治素质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客观公正、严格执法、勤政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职业道德。工程审计人员应善于倾听不同意见,深入研究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遇有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入查证和调查,及时分析判断,彻底弄清事实。应加强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沟通技巧的培养,从而使工程审计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进行,避免由于个人行为不当引起的风险。

    5.审计机关要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完善审计质量的切实有效的方法。制定好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复核制度,审计人员和复核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对照,严谨细致地工作,加强每个参审人员的责任意识,使每个项目都能在预定的程序下完结,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人员各自的权力和责任,特别是对工程审计中对仁者见人、智者见智的事项,应充分发挥复核环节的作用,以达到结论的相对准确,促进工程审计人员各负其责、各担风险。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可考虑建立终身责任制。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一方面是对国有资金的维护,一方面是施工企业的利益,这必然会牵扯到方方面面,从而也使审计风险加大。防范和规避工程审计风险,是每个工程审计人员应有的最基本的思维,职业道德与法制观念应铭记在心。因此,只有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真正树立起审计风险意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每一步工作,才能防范和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中的风险,树立审计机关的威信,以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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