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严汉成 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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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使职能及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关系到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笔者从近年来审计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比较混乱,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基础薄弱。根据现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管理往往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只设置总账,没有设置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购置的资产不及时入账,不对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资产的管理也没有明确责任人,导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账实不符,大量资产游离于账外,正常资产处置无法下账,不正常的资产损失也无人追究责任。

    (二)资产产权关系模糊。产权登记作为界定产权归属、确认国家所有关系、单位占有使用关系的一种法律凭证,对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从审计情况来看,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并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产权登记,特别是一些行政划拨的资产,长期不办理过户入账,事隔多年后既无法认定其原始价值也无法证明其产权归属。

    (三)经营性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经营性活动,所得收益既不缴入财政专户,也不向财政部门缴纳“非转经”占用费,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或发放补贴,在财政体外循环。

    (四)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处置上,既不经过专业技术机构的评估,也不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自行处置国有资产,容易导致“假报损、真转移、假报废、真多占”等情况的发生。

    (五)部门间资产配置差别悬殊。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资产属非经营性资产,占用的资产没有创收的压力,各单位尽量争取多占用国有资产,造成了不同部门间占用资产规模悬殊。根据最近对某市8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审计调查情况看,有的单位人均占用国有资产31万元,而有的单位人均占用国有资产仅4万元,部门间资产配置差别悬殊。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到账账、账卡、账实三相符,要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对盘盈或盘亏资产,查明原因,该报废的进行报批处理,该入账的盘盈资产作入账处理。

    (二)规范资产操作程序。资产的购置、划拨、变动、注销要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经营性资产转非经营性资产应向财政部门审批,并缴纳“非转经”占用费;资产的处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由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三)科学合理配置资产。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设计资产配置定额标准,依据其人员编制和资产定额标准来配置资产,超配的资产在不同部门间调剂,杜绝多要多占行为的发生,提高资产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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