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审计建议被“伪落实”
杨汉祥 蔡玉新(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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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尽管各地审计机关在审计过后都能有的放矢地给被审计对象提出一些审计建议,而且许多被审计对象当时一般都答应立即落实,但在暗中不认真落实的也并非少数,比如,他们中有的在落实时打折扣:有的当时落实了但事后却有反弹;有的只是嘴上答应落实但在行动上却拖着不办;也有的干脆不去落实,等等,一些熟知其内情的干部群众称上述这些做法为“伪落实”。

一些审计建议何以被“伪落实”,其中原因很多,比如,有的认为审计建议只是“建议”而已,交办过来后可执行也可不执行;有的认为审计建议又不是上级的红头文件,不一定非要执行;也有的认为自己单位与提出审计建议的审计机关是同级单位,凭什么非要照他们说的办。当然,更多的被审计对象为了顾及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而对落实审计建议存有抵触情绪。另外,除上述原因外,有的上一级领导部门在这方面缺少要求与督促,也容易让一是些被审计对象误认为审计建议是可执行可不执行的小事。

审计机关提出的审计建议尤如医生给病人开出的药方一样,极其珍贵性与重要性,因此,审计机关交办了审计建议就必须想方设法促使对方及时落实到位,尤其要防止对方“伪落实”。在这方面除了事后多加催办、督办以及检查验收外,还必须多辅之于一些应对措施,比如,对于一些重要审计建议采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交办,使之更具严肃性与权威性;在交办给对方的同时还给其上级领导抄报一份,以此促使其上级领导引起重视并一起做督办工作;在交办审计建议时要同时明确必须办理的标准、时限以及反馈结果的时间;交办审计建议后还要积极与其上级领导沟通协商,共同研究督办行动,并积极争取其上级领导将下属落实审计建议情况列入工作督查与考核范围,等等。唯有如此,审计建议“伪落实”的情况才有望得到彻底杜绝。(杨汉祥 蔡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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