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委巡察为契机提升审计“反腐利剑”威力
董甲伟(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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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贯彻区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全力支持、推动全区巡察工作,自5月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开展对全区乡镇场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审计局机关立足实际,结合部门职能,抽调12人次参与本次巡察工作。作为审计机关,抓住党委巡察契机,将巡察与审计工作相互结合,创新运用审计监督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的效能,才能真正发挥审计“反腐利剑”作用。

建立联动机制, 主动与巡查对接。审计监督和纪律监察都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但由于两则监督的方式、范围、权限不同,通过各审计组与各巡察组相互对接、相互借力、资源共享,各巡察组与各审计组进行人员交叉、有机结合,突出了巡审结合的专业性和互补性。一是实行主审“双身份制”。在审计项目安排时,积极与巡察办公室沟通,注重选派审计项目的主审,即担任被审计单位的主审同时担任被巡察单位巡查组财审组长,使项目主审同时拥有两个不同身份,实现人力资源的共享。二是线索资源共享。充分将审计接访、审计大数据运用、原始凭证线索、“盘点”线索、数据勾稽关系线索等审计线索与巡查接访、上级重点安排任务资源共享,以便在巡察与审计中相互运用。

根据巡察重点,确立审计监督导向。审计如何履行好监督、反腐的职能,如何将一个项目审深审透,一方面需要审计敢于“亮剑”,另一方面也需要借力反腐、善于“亮剑”。一是在制定审计方案时就注重与巡察关注点相结合,突出对重点部门、重大资金、重点岗位和重点线索开展审计工作。重点围绕权利使用、资金流向开展审计。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关系民生的权利使用、容易发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重大资金管理使用、容易发生资金流转、贪污侵占挪用公款、套取专项资金的部门作为重点审计对象。二是以巡察掌握的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重点线索进行重点审计,把平时信访举报比较多、干部群众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反映比较大的单位,列为重点审计对象。

创新监督举措,巡审合力出成效。一是采取不定期“会商”法。在审计工作中,审计组成员与巡察组组长、财审组组长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不定期组织召开分析会,及时沟通反馈各自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共同对被巡审单位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做到信息互通共享。二是分步“跟进”法。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与巡察组长汇报,巡察组人员及时跟进,在审计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向被巡审单位提出口头和书面的建议,限期要求整改,提高威慑力。三是运用巡查震慑“借力打力”。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借助巡察组的力量,约谈被审计对象谈话、询问,对“口头”了解的东西进行进一步的专业审计核实,运用审计手段发挥查账等专业的优势,实现审计工作的重大突破,同时放大了巡查的效果。

运用大数据,为涉农资金护航。根据巡察组的统一部署,审计机关结合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将传统审计方式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紧密结合,多层次、多角度采集数据,运用关联、查询分析技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对数据分析出的疑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深入乡镇、进农户,重点抽查金额大、出现频率高的疑点问题,其他疑点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逐条核实,核实完毕,把反馈汇总,汇报巡察组。采用大数据对涉农惠农资金进行筛选核查,可以提升审计效率,改变以往对一个部门、单位或一项资金进行审计的方式,突破数据采集量大、基层使用数据环境差、数据核查难度大、资金去向末端环节瓶颈,进而揭示现行惠农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中存在工作机制不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缺乏相互牵制、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董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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