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文字材料要审慎使用修饰语
罗毅(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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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字圈里浸淫多年,看过不少审计人写的宣传稿件、信息、总结汇报材料和审计公文,笔者发现,有一个普遍的还不太引人注目的现象,那就是不少人在撰写文字材料时,都习惯在动词前加上一个定语,或者修饰语,似乎是为了增添文采和渲染程度,似乎是“语不惊人誓不休”,吸引眼球,打动别人。

这样的修饰语或措辞很多,笔者罗列了一下,有“认真”、“积极”、“高度”、“深入”、“加强”、“大力”、“空前”、“忠实”、“首次”、“首家”、“严重”、“故意”、“第一时间”、“重大突破”等等。它们是不是与内容匹配呢?也不见得。笔者在看了听了材料后,觉得也是一般化,有一种名不符实,或者人为拔高的感觉,有的还缺乏依据,夸大其词,存疑较多,值得推敲。

如有的审计人在下审计结论时,定性随意,缺乏斟酌,动辄给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加上“严重”和“故意”的帽子,却缺少考量的依据。有些审计人在撰写“审计报告受到肯定”这样的宣传稿时,也经常会用“高度”这样的修饰语。这个“高度”,也许是作者的主观判断,并非来自人大常委会权威人士和一定数量人大代表的感受和评价。如果真考究起来,并不一定站得住脚。如果不考究,也就随它去了。

还有,“空前”、“首次”,放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可能成立,但是放到全省、全国考证,就不一定了。本系统有一个单位增设了审计监查科,一位通讯员就写了一篇稿子,题目是“某某单位在全国首次实行了审计、审理和执行‘分离’”,结果报到审计媒体后,被编辑告之,全国已经有地方在做了,你单位并非第一家。

笔者在学写材料初期,同其他审计人员一样,也有这个习惯。曾经写过一篇“公共财政的卫士”的宣传稿,觉得还不过瘾,就在卫士之前,加上了“忠实”二字。结果媒体编辑在采用时,删除了这两个字,还提醒道,以后写稿尽量平实一点,言下之意,不要华而不实。

当然,修饰语或定语,是词语,既然汇编入词典,那就不一定不能用。而是在用时,一定要处理好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做到有理有据,客观真实,公允准确,恰如其分,不能词不达意,过犹不及。就象人穿衣一样,要配套、合身、协调才行。你不能脚穿解放鞋,身穿西服,或者明明是瘦子,却要穿肥大的衣服,否则,就给人别扭,看了不舒服的感觉。

要知道,文字只能为文稿和材料的内容服务,文章的韵味和材料的质量,不是靠华丽的词语和噱头话,堆砌起来的。更重要的是,有些文字材料,如重要信息、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关系到事实真相,关系到审计的处理处罚,关系到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和相关人员的前途命运,就象我们审计人常说的,“一字入公文,九牛拔不出”,“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所以,措词一定不能马马虎虎和随随便便,一定要严谨细致和字斟句酌。

在把握不准能不能用修饰语,或者用什么修饰语的情况下,审计人最好不要先入为主,硬加主观成份,而是要相信读者和听众的感知和判断能力,不妨借鉴经济责任审计写实评价的手法,如实客观地陈述事实和传播信息,让读者、听众去思考和评判。比如上面的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审计报告这类题材稿件,我们完全可以原汁原味地引述人大常委主任和人大代表的话,来说明“肯定”,是不是“高度”。这样,总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给稿件硬戴上“高度”这样一顶华丽的“帽子”,效果要好得多,各位看官以为然否?!(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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