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责任 抓好自然资源审计
董甲伟(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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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作为基层对审计机关,应紧紧围绕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审计,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发现,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利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然资源的保护方面,未严格落实执行总体规划或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具体指标数值。审计发现,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发展,自然资源遭到过度开采利用。二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存在违规出让、无序开发、流失危害资源安全等问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竭泽而渔的做法屡见不鲜。三是自然资源使用的效益性方面,存在资源开发利用不当、低效利用资源、破坏浪费资源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在今后工作中,基层审计机关如何有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审计,笔者认为,应该充分结合地方实情,抓好几个结合,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审计,为筑牢地方生态安全屏障担起审计应有的责任。一是一般审计和重点审计结合。在开展项目审计时,要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政策法规的学习,重点对管理政策、执行控制制度、组织实施环节制度、信息系统制度等进行调查,掌握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针对内部控制方面的“薄弱点”进行重点审计,对制度完善的开展一般审计。二是全面审计和抽查审计结合。在审计时,既要从总体上把握资源环境的内涵,对当地资源环境所涉及的方面进行全面审计,又要抓住重点,突出影响资源环境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查证分析,实行预期目的。三是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结合。从加强生态建设的角度入手,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有效解决审计目标“面广量大”且审计取证难的问题,发挥审计调查涉及面更宽泛、手段更灵活,对非财务资料深入调查,可以采取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的方式,发挥必要的审计查证作用,与审计调查形成“相辅相成”的效果。四是项目建设与专项资金使用结合。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抓住专项资金与项目建设两条主线,关注有无资金虚假配套、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同时,还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编造虚假项目骗取项目资金,重复申报、利用虚假合同套取侵占、贪污私分项目资金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加强投资审计中的跟踪审计力度,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变阶段性审计为全程审计,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和深化。审计机关在项目申报立项阶段要提前介入,参加有关事项的审核把关,对招投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参与监督招投标过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实施监控,及时掌控隐蔽工程及重要环节情况,为项目决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益。(董甲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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