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要给力扶贫开发攻克最后堡垒
程度平(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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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

《审计署关于印发2016年地方审计机关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加大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揭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顺利实现。

脱贫之战,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总攻令。各级审计机关要依令而行,严格按照“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的要求。从“促推资金资源整合、促推精准扶贫脱贫、促推制度机制建设”三个方面给力扶贫开发攻克最后堡垒。

——促推资金资源整合。审计中要重点关注:一是增强贫困县财政保障能力。促推清理整合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二是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促推将脱贫攻坚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的完成。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和地方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问题。三是发挥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主体作用。促推贫困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好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交由县级相关部门具体落实。推动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四是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促推贫困县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五是构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制度体系。促推贫困县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提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资金用途、监管措施。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促推精准扶贫脱贫。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所面对的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抓工作。因此,审计要以“6个精准”为重点,一查扶持对象是否精准,在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识别过程中,有无优亲厚友,关系户、关照户等等进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二查项目安排是否精准,是否切合当地实际,做到因地致宜,帮扶精准扎实;三查资金使用是否精准,做到投入实、资金实、到位实,审清楚扶贫资金最终流向哪里、使用了多少、如何使用的,不放过每一个环节,唯有如此,才能不滥用扶贫资金,精打细算,用活用好,用在关键,用出效益,扶贫资金才能真正起到“扶贫”的作用;四查措施到户是否精准,是否因户把脉问诊、因户致宜制定帮扶措施,推进帮扶工作;五查因村派人是否精准,第一书记任务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做到了分工明确分工实,责任明确责任实,履责激励,失责追究追责实。六查脱贫成效是否精准,走访贫困对象,调查是否被脱贫、假脱贫,还是贫困对象心里认可的真脱贫;促进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在扶贫开发攻克最后堡垒中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

——促推制度机制落实。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贫困县的审计监督力度,并对贫困县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一是关注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查是否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各级有关部门涉农资金政策文件、资金分配等信息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贫困县是否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关注履职尽责情况。审查是否实行严格监督评价,贫困县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是否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是否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审计中要挖掘一批扶贫正面典型,示范带动面上工作,也要曝光一批负面典型,形成震慑。三是关注督查验收。审查是否做到制度实、规则实、监督实,是否加强检查,严格验收,既不拖延,也不虚报。(程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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