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要习惯于在民众监督下工作——有感于公安部允许民众拍摄警方执法
吴德纯(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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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欣闻公安部召开会议明确指出:“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执法,警察不得干涉”,此消息一出,引来了全国民众一片叫好声。近几年反腐败斗争的实践告诉我们,加强对执法人员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可以使执法人员少犯错误;执法人员自觉养成接受民众监督的习惯,可以使自己不犯错误。

执法人员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民众监督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现在,我们实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当家做主,讲究依法治国,人民群众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有监督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人民群众通过拍摄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执法监督过程,有利于规范我们执法人员自身的执法行为,群众也可以体会到最真实的法治精神,也是一种法制宣传和教育。执法人员接受民众监督是党纪国法规定,是很正常的事情。

执法人员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民众监督是对自己的爱护。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两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对执法人员的权力失去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必然出现滥用权力的现象。要防止滥用权力,就要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同时,权力是通过人掌控的,而人性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存在,具有两面性。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执法人员能够做到正确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却有少数执法人员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群众恨之入骨。同时执法人员有时候在执法过程中也会遭到暴力对抗,在这种情况下,若民众拍摄视频,真实记录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不是更有说服力吗?所以,加强民众监督是对执法人员最好的保护。

执法人员一定要增强接受民众监督的自觉性。反腐倡廉的关键是强化监督,而监督应该是全方位的,也是全过程的,就是权力在哪里,民众监督就到哪里,权力运行到哪里,民众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做好执法监督,应当非常乐意并自觉地接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特别是民众监督。执法人员一定要养成在民众监督之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你行使的任何权利,作出的任何决定,个人及其家属的任何经济活动都要依法依规,随时做好接受审计监督的准备,且经得起审计监督和时间检验。要自觉主动接受民众监督,不能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不信任,为难自己,怀有抵触情绪。

执法人员一定要把民众监督和自我监督结合起来。外部监督是外因,只有自我监督才是内因,防止一个执法人员变坏,内因起着决定性作用。有些执法人员走上腐败的道路,正是从律己不严、自我放纵开始的。执法人员都要增强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微、慎独、慎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只有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在外部监督和自我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才能抵御各种诱惑,拒腐蚀永不沾,永远做好人民的公仆。(吴德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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