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突出”展示《“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亮点
许顺清(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审计署印发了《“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这是在充分总结过去几十年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审计事业发展成果基础上,首次对全国性的审计工作发展作出的规划,为未来五年审计事业发展设立了“坐标系”、提供了“路线图”。通过对《规划》的学习和体会,笔者以为,《规划》体现了“四个突出”的特征和亮点。

——突出审计体系建设和地位作用提升。《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这是对审计自身体系建设作出的新定位。多年以来,我国的审计体系主要实行的是过于依靠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机制下,管理分散、力量不均,使审计的独立性甚至审计结果的公正性受到挑战和质疑。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和实施,审计自身体系建设迎来了历史机遇。有了这个规划目标,审计自身体系建设的重点就是要通过人财物管理改革、职业化建设、保障机制改革、垂直管理改革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大限度发挥审计的综合治理功能。当然,审计自身体系建设也得益于近年来审计地位和作用的提升。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以后,把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并列起来,纳入国家监督体系之中,显示了审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审计监督的外部环境得到大幅改善。此外,我国审计也实施了一系列走出去战略,借鉴和吸收了发达国家审计体系建设的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创造了条件。

——突出坚持依法独立和体现实事求是。《规划》指出,必须“坚持依法审计。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严格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审计事业的发展,依法是根本,独立是保障。只有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才能享有独立的社会地位,只有排除一切干扰因素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才能保障审计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因此,“十三五”时期应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着手对现行的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加以清理和完善,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法律框架体系。由于审计的特殊功能不同于人民法院的审判、不同于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审计的根本作用在于通过发现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进而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就要求审计工作必须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必须秉承实事求是的根本原则。因此,《规划》进一步指出:要“坚持客观求实,实事求是地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做到‘三个区分’”,“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不能以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生搬硬套或机械地使用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旧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

——突出围绕工作重心和维护发展大局。《规划》指出,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入手,始终坚持‘两手抓’。着力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着力推动依法治国,着力推动深化改革,着力推动政策落实,着力推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着力维护经济安全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是对审计职能作出的重要定位。依法独立开展审计以及任何形式的理论创新、管理创新,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并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去开展,必须始终把改革发展这个大局把握好服务好。只有这样,审计的监督职能和免疫功能才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和理论方法创新。规划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套健全高效的审计人才培养、激励、评价和使用机制,审计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较大提升,高端骨干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总量和结构与审计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适应。”当前,审计全覆盖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明确要求、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然而,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与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复杂程度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审计职业化建设和发展显得更加迫切。过去的一些传统管用的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已经明显落后。因此,唯有创新发展,审计才能有位、有为。(许顺清)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