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要为敢于创新者保驾护航
程度平(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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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创新发展理念首要的是创新。”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强化创新引领作用,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总书记、总理的“创新”科学说,充分说明了创新引领“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审计干部要牢固树立创新理念,推动自身在思想观念、技术方法、组织方式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审计干部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大力支持、促进和推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与创新举措。审计要坚持鼓励创新,要为敢于创新者保驾护航。

——要有强烈的呵护创新意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对待新生事物,审计干部切不可固守老思路、老办法,不能简单套用原有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判断。对新生事物要细心观察、谨慎研判,对符合改革总体方向的,小心呵护其成长壮大。要充分利用审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优势,依托审计项目开展研究型审计。要以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为主线,密切关注改革创新推进的力度和效果,加强对审计成果的综合利用和分析,重点关注各领域改革创新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及时揭示制约发展、阻碍改革创新的环节和方面,深入分析影响改革创新推进的根本性和深层次原因,积极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各项改革创新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形成合力,用审计之手呵护敢于创新者。

——要有认识发现创新的慧眼。审计干部要加强学习研究,提高分析研判的能力。要加强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最新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储备,提升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的内容、背景和目的,深刻领会和把握改革方向,了解相关改革的最新进展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辨别和支持那些符合改革方向的创新举措。审计机关要把促进制度创新作为各项审计的重要内容和目标,狠下功夫,及时揭示和反映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制度规定,凡是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凡是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的,凡是制约和阻碍创新创业、激发活力的,凡是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凡是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的,要坚决推动改进和完善。用审计的慧眼认识发现敢于创新者。

——要有包容创新试错好心态。创新也有一个探索尝试、厚积薄发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乃至失败。中央指出,要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允许地方对中央改革方案进行差别化探索,鼓励干事,宽容失误。审计工作中要按中央要求,把先行先试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同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创新事项,尽管成效预期还不是很明朗,甚至出现一些暂时性的失误或失败,只要不违背改革的大原则、大方向,就要推动改进完善,推动形成容错机制,千万不能轻率下结论、打板子。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通常具有滞后性,其健全完善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有些法规特别是部门规章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与盘活存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的要求相比,有关预算收入专款专用、法定挂钩事项、专项转移支付等制度规定未及时调整,有些方面还存在简政放权给地方“松了绑”、专款专用对发展“留着绊”的矛盾现象;有些法规和部门规章本身就“埋着钉子”、“留着尾巴”。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处理好严格依法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在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定性判断事物的标准。对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符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要坚决依照执行。反之,不仅不能生搬硬套,而且要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及时修改完善,切不能拿着一些不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制度去条条对比、斤斤计较,更不能片面地以一些不合时宜的规章为审计的依据。用审计的包容创新试错的好心态,包容敢于创新者。(程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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