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新形势 树立新理念 把握新标尺 适应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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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讨论要求,笔者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李克强总理在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等,并围绕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转换思维方式、革新思想方法、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行了思考,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明确肩上责任。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下,全球经济增长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对我国而言,“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要完成这项任务,经济需要一定的增长速度,但同时,我国旧的经济增长模式已不可持续,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等新常态,增长速度要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要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要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要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国家在推进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过程中,将不断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全覆盖的审计要求,我们需要掌握新常态的特征、思考新常态下审计工作的重点、提高适应新常态的审计能力。要正确处理依法审计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既不能用现在的规定和制度查处以前的老问题,也不能用过时的规定和制度衡量当前的创新事项,对于突破原有制度和规定,只要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要予以支持。

二是要把握大方向,转变大思维。在财政审计方面,为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挪用专项资金,不再作为问题反映,为加快实施建设项目而省略前期审批程序,也不作为问题看待,而是要重点查处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权谋私、权力寻租、骗取财政资金问题,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三农”、教育、社保、扶贫等民生资金问题,财政资金重大损失浪费、低效无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

三是要把准新标尺,适应新常态。改革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常态,但原有的法律法规难以及时更新完善,审计中要特别注意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中央最新的文件精神去衡量改革过程中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尝试,不能机械死板地套用部门规章去衡量当前的改革创新举措。坚持3个方面的“15个凡是”。

四是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要区分先行先试与违纪违法,区分改革试错与贪赃枉法,区分制度创新与中饱私囊,或者在先行先试中存在贪赃枉法和中饱私囊等不法行为,这就需要我们提高鉴别能力,严格区分,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因此要加强学习,一方面,要加强对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最新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储备,提升专业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深入学习研究中央重大政策措施的内容、背景和目的,深刻领会和把握改革方向,了解相关改革的最新进展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共提出了近600项改革任务和措施。根据这些任务和措施,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性制度文件。这些都是我们要学习的重要内容,是审计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审计监督全力促进和保障落实的重点。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这些新变化,加紧锻造新能力,尽快适应新常态,努力实现新作为。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之一就是创新。习总书记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效率。财政审计要加大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单位与行业数据以及跨行业、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构建数字化审计平台,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系统,实施联网审计,实现人机并行,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朱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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