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典型项目的剖析思考
杨文忠(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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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被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国道建设竟然“沉睡”3年,去年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江苏省重大项目进度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这个项目就全速推进了,江苏省专题召开协调会要求省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支持配合,连云港市也对项目进度立下“军令状”,保证2015年底完成路基建设、2017年底全线贯通。(129日《南方都市报》)

国道项目“沉睡”3年,审计一来全速整改,个中玄机,说明什么?在笔者看来,第一,说明了政策在贯彻和落实过程中,由于层级设置过多等原因,需要及时地进行独立的、自上而下的跟踪监督,让政策执行者无法懈怠,进而产生贯彻和整改的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这也应了当年毛泽东回答黄培炎关于“其兴也勃矣,其亡也忽矣”这一“兴亡周期律”时,说过的一句话。他说,我们已找到一条新路,能跳出这周期律主。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第二,说明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要合理确定监督实施主体,增强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才有效力。南京特派办,作为审计署的派出机构,人财物直接受审计署管辖,超脱于江苏的利益。在江苏的地盘里实施监督,不会受到干涉和阻碍。这是政策跟踪审计的关键,也说明了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这一制度变革的必要。

第三,说明了监督与问责之间,应该无缝对接,才能有威慑力。南京特派办可以直接向江苏省政府反映江苏境内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把有关情况汇报汇总进审计署的政策跟踪审计结果报告中,对外发布;可以直接将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向上反映,进而进入国务院政策大督查核查问责范围,交由有关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整改和问责。同样,这种监督体制和机制,还可以引入地方的监督力量,形成合力监督的格局,如江苏省以“问题催办单”的形式,对连云港市整改的进度进行督促。难怪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审计人员告诉媒体记者,问责就像悬在头顶的一柄利剑。审计揭示的问题,大多整改比较快。

连云港国道项目经过审计后、全速推进这一典型个例,是政策跟踪审计的一个典型样本,也揭示了政策跟踪审计的一般规律。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配置好审计实施主体和项目,选对的实施主体,做对的事。可以通过“上审下”的方式,强化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加大对下一级地方政府稳增长等重要政策的跟踪审计。也可以对地方政府确定的稳增长等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跟踪审计,直接向地方政府和督查机构汇报和反映,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一定要在关键处发力,在深透实上下功夫,致力提高政策跟踪审计的水平。重点关注部门的配套措施是否准备到位、目标任务是否及时分解,监督问责机制是否建立和有效,是否存在执行不到位或执行不畅,还要特别关注相关部门的热线电话,通过抽查群众投诉和回访,了解政策落实中是否到位,从中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提高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定要以审计为“催化剂”和“酵母”,激活和链接其他监督资源,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的合力,在揭露反映问题和问责之间,架起沟通联系的“桥梁”,以权制权,切实增强监督的威慑力和约束力,让监督变得更硬,更强,更有力,以提高整改落实的效率和效益。

今后仍至更长的一段时间,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融入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一个最佳切入点和一项重大任务。各级审计机关应该不断开拓创新,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教训,全力以赴、与时俱进地做好这项工作,让党和国家的政策红利最大程度地释放出来,让审计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贡献。(杨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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