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公”经费预决算也应公开
潘智勇(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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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会议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能合并的会议不合并,能开视频会的开现场会,能开短会、小会的开长会、开大会,虚列会议费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不合理开支,会上提供高档烟酒和菜肴,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发放纪念品,安排参观和旅游项目等铺张浪费现象,是会议费管理中的通病。在“八项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出台后,这些现象尽管有所收敛,但是管理丝毫不能松懈,否则,就会出现反弹。其中一个有力的措施,就是要像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一样,制度化地公开“第四公”--会议费的预决算。

公车购置和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决算公开,作为一项制度规定,已经落地,且被人们广泛理解和接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年底还要扩容到全部县级以上政府机关。笔者以为,“第四公”--会议费也应提高公开的等级,从部门预算中单列出来,纳入“三公”经费公开的范围。这样做能凸显会议费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会议费是行政支出的一个重要科目,支出的合规合法性,不仅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节约。因为“会议是个大箩框,什么费用都往里装”的现象,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且与反“四风”紧密相关。管好会议费,就抓住了改进会风,乃至党风和政风的“牛鼻子”。

而且,这样做能方便公众知情和监督。某地在今年三公经费预算基础上,晒出高达2850万元的会议费。该地一位政协委员就对会议数量、标准、时间、人数进行了深入解析,提出了诸多质疑。尽管某地给予了会议费是155个单位汇总的回应,但还是难以解释“别的地方也在开会,为什么费用没这么高”这一疑问,该地拟邀请政协委员进一步面对面交流。相信,迫于公众监督的压力,该地的会议费管理水平今年将会有所提高。

当然,公开会议费预决算不能仅公开个笼统数字,还要透明化,在什么时间地点召开的会、次数、人数、费用等相关信息,都要明示。这样,公众才能鉴别会议的真实性,对照相关管理办法衡量会议是否违规、超标,从中发现虚开、滥开、浪费等问题,也才能对会议组织者、审批者形成有效制约和敦促,从而管好用好每一笔会议经费。(潘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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