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揭示耕地保护面临两项突出问题风险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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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公告了2014年土地审计的结果。此次审计紧扣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审计“利剑”直指我国耕地保护中面临的两大突出问题,全面、客观反映了存在的风险隐患,确需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一是占补平衡不可持续。占补平衡是我国保护耕地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实现建设占用与开发复垦相平衡,但实际执行中却无法实现数量和质量的双平衡,出现了占优补劣、弄虚作假等问题。从此次审计情况看,由于建设占用的大都为城市周围的良田、好地,补充的耕地却几乎都为山地、坡地,造成了占优补劣问题,审计抽查的1万个土地整治项目中,虚增耕地、质量不达标的分别占10% 、33%,整治资金被挤占挪用等109.46万元。

二是基本农田保护难落实。按照《基本农田管理条例》的规定,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占本行政区内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但近年来一些地方为粉饰考核指标,把园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耕地划入了基本农田;已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在承包到户后,也存在被改造成林地、草地等问题;地方从方便占用的角度考虑,没有将城市周边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却把一些山区、滩涂等不利于开发的土地划入。此次审计抽查的709个县,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中被查出林地、园地等非耕地141.76万公顷,有67个县的基本农田实有面积低于考核目标7.25万公顷(低3%)。

为解决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快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摸底调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国家统筹补充耕地的政策,确保“先补后占”、“占优补优”,补充耕地达到占用耕地同等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探索实施跨区域集中连片耕地质量建设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的激励机制;严格规范土地流转,遏制非粮化、严禁非农化。结合土地规划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逐步清理基本农田中不符合要求的地类,把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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