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审计的道、术、器
李道立(湖北省南漳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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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是审计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审计重点之一。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浅不得、虚不得,软不得,必须把握投资审计的道、术、器。

一、招标控制价审计——道。近年来,审计机关通过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有效遏制了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避免了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但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招投标文件中存在的招标文件内容的隐形修改、价格变更、《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相矛盾、随意签订包干价合同、工程变更签证内容虚假、签证时效性不强、签证内容重复、隐蔽工程随意签证、违规发包工程等问题大量存在,要确保政府投资审计有成效,必须做到“五个审查”:一是审查招标文件。组建由监察、发改、财政和审计等相关部门联系审查组,对合同条款、拦标价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重点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用语规范,定性准确,拦标价合法、合规、合理。二是审查招标程序。制定统一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过程;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评标办法,使评标公正、合理、快捷。三是审计《施工合同》。实行对《施工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的监察制度,监督发标、中标单位是否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等。四是审计责任追究。建立对评委的责任追究制度,审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五是审查合同签订。建立《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制,确保《施工合同》必须以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价和投标文件为依据,客观公正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原则。

二、全覆盖投资审计——术。政府投资审计是真查实改,让单位不敢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没有水分。如果工作不实、核查不细、结果不可信,审计就没有生命力,就会沦为形式主义。全覆盖投资审计,可用“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制度建设。健全制度,完善工程变更签证的手续。建设单位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变更签证规章制度,特别是要严格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建立分级审批制度。根据变更签证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由政府统一组织财政、发改、监察和审计部门确认,明确工程变更签证时限。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操作,杜绝先做后签的现象。二是落实源头防控。强化源头控制,提高变更签证的规范性,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必要的深度和质量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审核,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变更量;明确变更原因、涉及的工程量和金额、审批人员和日期等内容;明确价格问题,对不严格或部分执行变更签证的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工程结算时要严格按变更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核算。三是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把关,加大财政评审和审计监督力度。根据竣工图,结合隐蔽签证、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进行审核计算,审查是否按图纸及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审计、财政部门要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隐蔽工程进行监督,取得证据资料,防止施工单位在签证上随意作假。

三、全过程监管审计——器。加大工程跟踪监管的力度,探索建立有效的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模式。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依据政府投资审计质量、时效与廉政之间的联系,规范投资项目审计的协调制度、操作规范及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在确保审计质量、审计时效和廉洁从审方面,起到基础作用。二是确保审计质量。要对建设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应通知建设方废除《施工合同》,重新组织工程招标。推行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现场勘测、咨询专家、公开会审、审计复核和业务会议研究等办法,确保审计质量。三是提高审计时效。确定审计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审计组与项目建设及业务部门的对接,严格执行审计时效管理制度,为建设项目提供时效意识,以快速高效的审计时效让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坐不住、慢不得、等不起,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四是强化廉洁从审。廉洁从审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强化投资审计的廉洁力度,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排查廉政薄弱环节,记录项目廉政台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尤其是加大对重大项目的廉政跟踪,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五是推进成果运用。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对套取建设资金、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予以揭示和查处;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就投资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向政府提出建议;在推进绩效审计、创新跟踪审计机制、关注民生工程审计和利用投资审计成果上进行研究总结,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逐步扩大审计的社会影响。(李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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