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环境下更要自警自律
张良玉(江苏省响水县审计局 )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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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笔者参加一次会议,一位领导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与会的党员干部,现在,公款吃饭、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婚丧宴请等过去不以为然,习以为常的行为,在反“四风”的形势下,被人抓拍发到互联网上,很可能发酵成公共舆论事件,而被快速启动问责究责程序,并向媒体和公众作出反馈和交待。这些问题对一个地区和单位声誉的“杀伤力”,甚至超过没有被网络曝光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党员干部们要认清形势,用新观念和新标准对待老问题,在互联网生态下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

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它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具有“放大效应”和“裂变效应”,各种负面新闻事件总是能在第一时间跃然网上,引起网民“围观”,激起“广而告之”效应。不论男女老少,各行各业的人,都可以在网上用“鼠标”当作“麦克风”,自由表达观点,反映心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很重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发挥广大网友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以及纠风肃纪中的积极作用。在这方面,审计机关也概莫能外,以前曾经发生过的“招待门”、“洗浴门”等事件,就是最好的教训。某种程度上说,互联网时代,开启了群众监督和法纪监督的新纪元。

面对新的环境和形势,包括审计人员在内的广大党员干部,不应怀有“网络恐惧症”,把网络作为“洪水猛兽”,觉得网络环境下“危机”四伏,或者因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拒绝接受、全盘否定网络这一新生事物,从而感到非常不适应,不习惯,有抵触。更不能为了避免犯规和“触网”,就四处藏着掖着,或绕着躲着,如将公款吃喝偷偷转到乡下,或者巷陌,防止被发现,被查办。而应以积极的态度,主动适应网络时代的监督形态,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这就要辩证地看待网络监督,明白公权接受监督天经地义,认清网络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看到网络监督只不过是对过去疏于监督的严密,以及对过去监督缺位的“补课”。要消除侥幸心理,把网络监督作为加强自我监督的机遇,时时处处保持“慎独”,以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要学习掌握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把自己的行为纳入到法纪的轨道,在法纪的框架下寻求行为的自由和安全。只有做到“己莫为”,才能从根本上,让人“不知”,才有可能避免“触网”,从而真正保护自己,稳健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张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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