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要有“菩萨心肠 金刚手段”
刘广兰(山东省平阴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字号:【大】 【中】 【小】

李克强总理把审计工作者比喻为国家重大政策落实的“督查员”、人民利益的“守护神”,要求审计工作者要当好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反腐败的“利剑”和深化改革的“催化剂”。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情况下,总理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新使命。那么,审计人员如何担当新使命呢?笔者认为,审计人要有“菩萨心肠、金刚手段”,以“菩萨心肠”对待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金刚手段”对待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者,采取新策略,担当审计新使命。

一、面对国家和人民利益,审计人员要有“菩萨心肠”,担当起人民利益的“守护神”。

“菩萨心肠”是比喻仁慈之心。面对国家重大政策落实和人民的利益,审计人员要有仁慈之心,要坚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的信念,担当起人民利益的“守护神”。一是有法必依,审计工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法律赋予审计履行职责所必要的审计权限,也设定了审计行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以规范审计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也就是法律在约束审计行为的同时也为审计正常开展审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比如,查询被审计单位公款私存的账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并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要封存被审计单位违规取得的资产,必须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履行必要的封存手续,并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所有这些都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使用好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在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慎用审计权力,注意掌握政策,切实规范自身的审计行为,保护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个人的合法权利,确保审计监督始终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上运行。二是依法审计,确保政令畅通。审计机关按照法律的授权和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用政策法规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并把促进重大政策落实列入审计的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通过审计监督,既要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发现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以促进依法治国的实现。对一些合情、合理而不合规或因政策缺陷造成的违纪违规问题,既要按规定进行处理,又要找出政策制度方面的缺陷,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促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面对践踏法律者,审计人员要有“金刚手段”,使用好反腐败的“利剑”。

佛教认为,只要满怀慈悲不起瞋恨,威即是德,大威即是大德,制恶伏恶即是导善行善,金刚手段即是菩萨心肠的表现。菩萨或为了调伏顽劣的众生,或为了遏止恶人的恶行,有时应机示现“金刚怒目”之相。现实生活中,对违法乱纪分子严加惩处,使国家和人民不受侵犯,是“祛人之恶、全人之善”的大德,就需审计人员使出金刚手段,方显出菩萨心肠,捍卫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是执法必严,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执法必严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按照法律的规定,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集中力量抓好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领导、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的审计监督,不留审计死角。在具体项目审计中,做到整体问题查清、重点问题查准、个性问题查透,不遗漏问题,不留死角。从维护人民利益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无限忠诚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标准来履行应尽的职责,做到“执法必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精湛的专业水平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该给予处罚的就给予处罚,该从重处罚的就从重处罚,该不予处罚的就不予处罚,该从轻、减轻处罚的就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违法必究,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大案要案一般涉及到当事人的政治生命和人身自由,审计过程中当事人必然会动用各种关系和资源,运用各种手段进行阻挠。因此,审计机关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担当,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廉政准则、保密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注意工作方法,最主要的是顶住各个方面的压力。首先,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要顶住各种人情和压力,能够做审计人员的坚实后盾,能够鼓舞审计人员士气,能够对审计工作进行关键指导,能够为审计人员充分提供各种工作条件使审计人员无后顾之忧。其次,一线审计人员一定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定要经得住涉案方面的威逼和利诱,一定要取得关键证据,一定要将涉嫌经济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总之,审计人员要用无限忠于国家和人民的“菩萨心肠”,用制恶伏恶的“金刚手段”,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职责,完成法律赋予的审计使命。(刘广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