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要警惕专项资金结余成为糊涂账
邓梅娇 (湖北恩施州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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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资金,是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履行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保障。近年审计发现,这些专项资金结余被挂在单位的暂存款科目中,与单位其他资金混在一起,成为一笔难得的糊涂账,导致被挤占、挪用情况较为普遍,影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笔者在某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各种名目的专项资金十余种,年末结余全部转入暂存科目,五年下来,暂存款结余资金五花八门,且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对此结余款,作为财务主管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要分得清清白白则心有余而力不足,单位报账员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理清多年多项专款的来龙去脉让审计人员费了些神,经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挤占挪用专款的问题。不少专项资金使用单位都存在诸如此类现象。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高压线时刻利剑高悬,但转入暂存款的鱼龙混杂的多种资金,自然被涂上保护色,容易脱离监管。究其原因,一是会计账目由会计中心统一管理,一个会计要管理多个单位的账目,对一些单位的专项资金用途不太了解,对专项资金结余的财务管理意识不强,只能将结余资金转入暂存款科目,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二是部门利益驱动,由于极个别领导紧盯专款,存在“雁过拔毛”的思想,有意趁浑水摸鱼;三是主观上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既然是结余,是平时节约下来的,就是自己的经费,完全可以由自己支配,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使得专项资金结余成为了单位的“小金库”;四是政府和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检查不到位。
     
    对专项资金的问题种种,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各级财政资金管理部门首先要对用款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筛选,减少或避免“先安排资金,后论证项目”等盲目预算的现象出现,同时优化整合专项资金结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都要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要求,要有利于集中资金办大事,办实事,不能再由个别部门“诸侯割据”,影响资金的整体调配。同时,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来确定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评价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价审查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二是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体系。政府应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要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结余的构成原因,是项目申报并经批复,财政部门拨付了启动资金,但由于种种原因,项目没有实施,导致了专项资金结余;还是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按批复的初步设计规定的内容进行施工,擅自调整建设内容,改变资金用途,导致了大量的项目资金结余;或是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虚报,审批不严,导致专项资金结余;再者就是部门预算不细致,年度资金安排欠合理,资金安排过于粗放,特别是部分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或项目未再进行实施,财政部分对预算安排的资金也未重新安排使用或收回。审计中发现,对于一些每年度均有预算安排的专项,单位在申请当年计划时,不考虑专项结余,仍全额申报项目资金,而主管部门在安排时,也未考虑该专项结余情况等。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尽管专项资金结余在财经法规上有明确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规定结余上交或结余留用,而财政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在下达资金计划和拨付专项资金时却对专项资金结余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规范专项资金结余的管理。(邓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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