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计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来源:湖北省襄阳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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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领导干部管理、支配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权力。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其领导和管理的责任。其经济决策权又是党政领导干部最主要的一项权力,具有隐蔽性强、影响力大、与腐败问题关联度高等特点,同时决策责任也是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中的主要责任,因此,加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审计,是整个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连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审计内容、责任划分的一条主线,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

在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何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突出审计重点,准确聚焦党政领导干部相关经济责任的载体和抓手,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点之一。结合审计实践,笔者就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计谈些认识。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分类

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涉及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大致可分为六大类型,即固定资产投资类、经济发展类、资产处置类、大宗商品采购类、财政资金管理类和领导干部其他职权范围内的重大经济事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类是指政府投资的较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情况;经济发展类是指对内和对外的经济发展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资产处置类是指对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的处置、变卖和管理使用情况;大宗商品采购类是指大额资产或大批物资的采购、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资金管理类是指大额财政资金及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其他职权范围内的重大经济事项是指行政审批、执法、收费等。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计的重点

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审计,就是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发展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项目、重大商品采购项目和大额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其他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的审计。在实际审计过程中要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一是审计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主要通过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土地出让、大宗商品采购、大额资金分配、产权制度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是否公平;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是审计决策程序的规范性。主要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分配、大宗商品采购等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重大决策事项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决策机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社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审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开或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对闲置资产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公开拍卖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是否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的程序执行;审计重大事项决策是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运作,特别是对外投资、工程招投标、大宗商品采购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经过集体讨论,有无采取“通报”方式代替民主决策。此外,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否在一定范围内或向社会公开、倾听群众呼声,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是决策效果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决策确定的各项目标是否完成,有无虚报决策效果,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决策的效果,看是否获得了项目标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预期效果。同时,要重点关注有无“形象工程”、“拍脑袋工程”和“示范田”等重大决策事项,有无因决策失误而造成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四是决策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审查重大事项决策的相关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决策事项的立项文件、可行性报告、合同、协议、决策的会议纪要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项目及时立卷归档等。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审计建议

党政领导干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繁多,对审计人员的综合判断能力、业务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

一是善于在各类会议纪要中浪里淘沙、去粗取精。党委(党组)和政府(行政)会议纪要记录是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决策过程的反映,是被审计领导决策活动的轨迹,是评价和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具体而言,一是可通过查阅各类会议记录,围绕领导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活动的轨迹,梳理主要领导任期内主持召开与经济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的会议决议,审查党委、政府部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及时,是否与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二是审查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审查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擅自决策、决策失误情况;有无建设项目效益低下,资金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审查重大国有资源资产的使用、处置等决策情况,包括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和资产经营权等公共资源的使用、开发、经营、勘察、开采等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四是审查招商引资和其他重大经济决策情况,调阅党政会议记录,往往能从中直接发现一些端倪,会有“意外收获”。例如挪用专项资金、超标准购置车辆、公款旅游违规发放奖金补助、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违规处置甚至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有时会在党政会议记录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审计人员可以此为线索展开深入调查。如:审计人员通过查阅某局会议记录发现该局要求下属单位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62万元发放局机关年终福利;又如:审计人员查阅某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时发现,在一次会议纪要中,该校校长明确指示,将国家严禁收取的学生补课费让某副校长全权负责放在账外。

二是善于从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主要是指党政领导干部直接指示批示、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对这一类决策行为,可通过各类临时指挥部、协调领导小组、国土、财政、城投及建设项目,了解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行为,以及领导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的一些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造成了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如审计人员在审计某县专项资金时发现,常务副县长违反工作程序,直接在民营企业报告上批示该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发改局,将某民营企业自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申报获得中央预算内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400多万元;又如某县县委书记批示,由县政府与某矿业公司签订铁矿开采合同,由某公司有偿开采某县某镇的铁矿资源,县政府违规越权批准某矿业公司开采铁矿,同时以财政出资对该地进行铁矿勘探的名义,向省国土厅提出办理探矿权证的申请,默许该公司在未取得开采权的情况下违规开采;再如某单位领导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擅自转让土地,时任某单位领导与个体户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将本单位在开发区的58亩土地以每亩3.03万元价格转让给魏某,转让价款175.6万元,比市场价每亩16万元低12.97万元,造成直接损失 750万元。

三是逆向思维,从结果追溯前期决策。主要是围绕发现的重大问题,向上追溯是谁决定的、为什么、该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审计人员在某县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时发现,该县为了政绩搞形象工程,在河床内违规建设亲水平台,缩窄了河道,严重影响排洪,同时违反科学规律,在汛期施工造成损失3000多万元。为此,审计人员向上追查项目立项是否经过科学认证?谁决策的?怎么决策的?谁应承担责任?从而查清了该县领导违反科学规律,乱决策、违规决策的行为。

四是关注应该决策不决策、应该批示不批示的事项。审计过程中,可重点筛选两类事项:一是梳理呈报主要领导的各类报告、信息等。按经验判断相关事项较为重要但主要领导未予批示、指示解决,尤其是既涉及中央宏观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又涉及重大民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项,从中可有效界定相关责任。二是梳理排查议而不决、久拖不决的事项,其中有些可能涉及违规操作,主要领导难以做出决策,往往采取默许的方式,应当引起审计人员高度关注,进行后续审计跟踪到底。如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某县小水泥厂是国家明令强制关停的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且污染严重,但该县默许企业继续经营,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兰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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