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特派办建立临时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审计一线创先争优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来源:审计署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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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审计署党组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成都特派办认真总结财政大格局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等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经验,研究制定了《审计组临时党组织设置及职责规定》,着力推动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长效机制,为审计一线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审计项目,提升审计业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明确了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的设置。该规定要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处室联合组成审计组,审计时间超过一个月、审计组内党员同志超过7至10人的,成立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由牵头审计组领导提议或由参加审计组的处室或单位协商,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数量根据工作任务轻重、参加审计项目的党员人数、方便工作和管理等原则确定。一般设3至5人,多至7人。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纪检委员。青年同志较多时,可设青年委员。临时党支部根据审计任务和党员分布情况,设立若干临时党小组。审计组在审计见面会前后及时召开审计组临时党支部会议,研究支部工作。
    
    二是明确了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的基本职责。该规定对审计组临时党组织提出了8条职责。包括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审计署和特派办党组决议,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审计组组长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根据机关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审计现场实际,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完成特派办党组布置的中心学习任务,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现代审计工作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审计廉政纪律;做好现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配合人事教育部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等。
    
    三是明确了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的日常管理。包括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组织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党员干部的现场表现进行点评;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担任支部委员的办、处领导分头联系党员同志,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向机关党委或党组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在审计现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总结支部工作,由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进行报告,对在审计中工作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党员干部,可向机关党委提出表彰奖励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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