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办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三项廉政制度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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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把11月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宣传月,从搭建宣传教育平台、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教育、提升宣传教育标准和推进贯彻实施等方面入手,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提升学习宣传教育标准。《准则》等三项制度是保障审计人员严以用权的重要行为规范。该办提出,办处两级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三项廉政制度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具备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抓好学习宣传和推动贯彻执行的能力。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和处室(审计组)兼职廉政监督员要精通三项廉政制度的具体条文,具备讲解含义和监督执行的能力。全办人员要熟悉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新变化,熟知工作和生活中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坚持依法文明廉洁审计。

——搭建学习宣传教育平台。该办把今年11月份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学习宣传月,制定学习教育方案推进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及时订购了《准则》和《条例》单行本,发放到全办审计人员。在局域网廉政建设专栏上传了《准则》和《条例》全文、相关解读文章、新旧条款对比解析文章,帮助大家加深理解。在办公楼展出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展板,营造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的浓厚氛围。

——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教育。该办11月6日及时召开了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扩大到各处室负责人,抓住关键少数进行重点宣传教育。党组书记在会上作辅导发言,讲解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贯彻落实要求。各处室党支部和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纷纷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组织理论学习,把三项制度的具体规定传达到每一名审计人员。

——切实抓好新制度贯彻实施。该办提出,在贯彻执行三项制度上“要严、要准、要快”。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人员担当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落实落细落小,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全办审计人员增强党员、公务员和审计人员意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廉洁自律要求为努力方向,深入整改自己在修身用权律己中的不严不实问题。准确理解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新内容和新要求,向被审计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共同推进文明廉洁审计。(王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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