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之殇(短文)
董长富(江苏省阜宁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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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能助兴,酒能开怀,酒能浓情,酒能驱寒,酒能安眠……关于酒的好处,不少人屈指数来,都能说上一大气和一大堆。正因为如此,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须臾离不开的食品。特别是元旦和春节将至,不少人觉得,离开酒,好像节日就少了一种滋味。想到酒,就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多了一种莫名的期盼和神往。

不过,事物都有两面性,有时过了,就变质了,变味了。就拿酒来说吧,酗酒和嗜酒,就会走向反面。我老家村子里,年轻时特别能喝酒的,都驾鹤西去了,原因是酒喝多了,不是得了肝癌,就是得了其他什么坏毛病,早早地离开了人世,实在令人扼腕。还有,认识的两位头面人物,因为喝酒应酬不断,也得了肝癌,换了几次肝,还是改不了好酒的习惯,最终,被阎王爷拿走了。我有时想,这两个人,要是想得开,不贪恋权位,辞官回家养病,与酒彻底告别,说不定还要多活几年。

酒喝多了伤身体,几成共识,酒喝得不多,也会惹事。前不久,听一位公安朋友说,他们单位一下子因为酒驾,就开除了3个警察同行。特别是有一位,怨得很,在乡下饭店喝酒,因为老婆开车技术不好,家离得不远,就逞能开了起来,没曾想,还是被执勤的交警查到了。普通人酒驾还入刑呢,何况执法的警察,谁也保不了,只得听候严明的纪律处置,含泪脱下警服,走人。

以前,不少有权有势的,被人吃请,都要排队拿号。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加大了公款大吃大喝和影响职务履行宴请的惩戒力度,不少人为此收敛。但这些人,对杯中之物,还是留恋万分。不是偷偷摸摸,找个小巷子里的饭店,不乘公车,隐身前往,或者,以私人名义,躲起来喝,结果,还是应了那句“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话,不是被现场逮到,就是被人拍到,发到网上,寄了“举报信”。事后想想,因为酒,丢了官职,被了处分,何必呢?

酒,不是好喝的,有时要劝。王维的一句“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成就了一段劝酒送别的千古佳话。但近些年,“酒文化”慢慢异化成另一种社交文化——“拼酒式社交”,什么“感情深,一口闷”,“老乡遇老乡,小酒直淌;战友遇战友,小酒直就”,“酒后一支烟,快活像神仙”等等,应有尽有。这种念歪的“劝酒文化”,让不会喝的,有病在身的人,也不得不被逼迫着,大喝,甚至玩命地喝开来。结果,有些人因为强迫劝酒,酿成事故和祸端,甚至醉酒死亡,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而悔恨莫及。

岁末年终,亲朋好友邀相聚、老同学来相约、生意伙伴要应酬,各种饭局、酒局也越来越多了。适当饮酒,能增进彼此感情,乃人之常情。可不要忘了酒之殇的种种教训。人体“三高”的红灯,刑法和“八项规定”对酒的警戒,强迫喝酒导致的后果,大意和疏忽不得。还是那几句话说得好,安全饮酒,远离法纪禁区和雷区;让聚会变得纯粹点,让生意回归生意场上;而朋友聚会只要感情有,喝什么都是酒。(董长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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