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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扶贫造假”呼唤“严”出必行
 
【时间:2015年10月14日】 【来源:河北新闻网】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回应了日前国家审计署曝光的广西马山县扶贫乱象一事。他表示,9月初国务院扶贫办专门部署了全国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工作,目的就是对一些数据进行校正和补充。当前,马山县政府对调查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其中超过贫困标准的3048人已全部暂停享受扶贫政策。(10月12日 《新京报》)

扶贫是国家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项社会性工作,对维持社会安定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几年,我国贫困人口减少量超1000万,成绩十分显著。然而,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指导,也出现过许多问题。

扶贫工作由政府主导,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主要将公共财政用于小众身上,自然极易出现权力风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扶贫造假,这种行为明显欺骗了政府,也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保证扶贫政策稳健的施行,政府部门就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工作中全面性、长期性、潜在性的问题进行统一规划和调整。同时,通过对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问责,以此来强化对扶贫工作的监督管理。换句话说,依法监管必须“严”出必行,只有这样,才能将扶贫资金、项目的审批权落到实处,建立统一的常态化的运营体系。

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扶贫政策也进一步的放开。毫无疑问,对甄别贫困对象的相关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扶贫造假的泛滥,主要还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周密,与其暴露出的危机隐患相比,给予的惩戒并没有完全到位。当然,立法是一件十分严肃缜密的科学,刑罚对于犯罪的震慑力也是非常有限的,在一方面我们必须理性而清醒地看待出现的“乱象”。

毋庸置疑,广西马山县的扶贫乱象,又一次“拷问”监管部门的行政短板和职能缺位。针对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甚至暗箱操作、选择性执法,就应当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通过监管部门严格的执法,让每一个违规者时刻感觉头顶似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从而自觉地望而却步。(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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