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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审计点名是亮点,如何问责是关键
 
【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光明网】字号: 【大】 【中】 【小】

作者:段思平

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点名通报了卫计委、国资委、发改委、科技部、农业部等多个部委和下属单位在“三公”经费方面的违规情况。这也是历年审计工作报告中首次具体点到在“三公”经费方面违规的部委。(6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在我们的刻板印象中,审计署长期充当“老好人”的角色,在审计报告中谈及问题时总是含糊其辞,批评对象不是“个别部门”就是“少数单位”,总之就是不得罪人。正因如此,今年首次毫不留情地具体点名,让人眼前一亮。正如“三公”经费从当初的“打死也不说”到如今的定期公开虽也经历漫长过程,可一旦迈出去,制度进步的趋势就不可逆转,相信审计署具有破冰意义的点名之举,也会在未来成为一种常态与惯例。

点名意味着,审计署敢于得罪同僚了,但却更加尊重民众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真正有了落地的机会。在审计署的报告中,不仅对违规部门点名道姓,连部门的违规情况、涉及资金都有详尽的列举。我们看到,违规行为中有超标接待、违规配车、虚列会费等等,一些部委顶风违反八项规定,性质相当恶劣。

对这些部门点名虽能让他们出一时之丑,但倘若只是红红脸,没有启动具体的问责措施,那么自有厚脸皮的部门会步前人违规之后尘。毕竟,丢面子、得实惠,还是笔划算的买卖。反过来,也正是因为此前问责疲软,才有这么多部门肆无忌惮地违反规定、靡费公帑。正如刘家义审计长24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时所说,“从审计情况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仍然突出,反映出一些单位和个人法纪意识淡薄,责任追究和处罚也不到位”。

可见,审计署的点名虽是亮点,但至多只算是开了个好头,只有后面的问责机制及时跟上,让违规者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才能形成必要的震慑效应。对于那些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部门和个人,就应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任何制度后门,惟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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