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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问责动真格——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综述之五
 
【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大】 【中】 【小】

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时,审计署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督查和审计情况看,个别地区和部门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中还存在工作不协调、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等问题,也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个别现象。

问责到底,才能整改到位。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经国务院同意,国办日前发出通知,督促有关地方核查处理,并限期向国务院报告情况。

严令核查处理,限时上报结果

从前段时间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能够积极贯彻、有效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相关政策措施。同时,督查和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出现了虚报任务完成量、骗取资金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个别地方对重大工程建设这个稳增长的“牛鼻子”掉以轻心,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却向上级主管部门虚报投资任务完成量。

个别地方疏于管理,对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招投标串标、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等问题未能及时查堵漏洞,也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个别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弄虚作假,骗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影响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个别地方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仍存梗阻,权力依然没有被“关进笼子”,政府管理部门将行政审批相关事项委托或变相指定中介组织办理并违规收取费用。

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影响了财政预算的执行、投资项目的落地和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更有个别问题和现象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违反了财经纪律,积聚了经济风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必须认真纠正,严肃整改。

据悉,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已向相关省份发出了核查问责通知,责成相关省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核查问责的结果限期报国务院。

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

在5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督查组要用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大局的心,用好督查之“剑”,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他指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处理的要处理,确实不作为的,国务院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国务院做检查。

7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督查组对18个省份、35个部门和单位重点督查情况的汇报,对相关地区和部门主动有力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抓紧整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7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既要抓紧整改又要举一反三。要以整改为契机,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通知明确,在整改过程中,国务院办公厅将有选择地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的,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所在地区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通过强化内部监督问责,加快落实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有些部委机关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办事效率显著提高;有些地方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和问责程序,建立了专项巡查、重点督查、常态监督的工作机制,履责有依、追责有据。

专家表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个别地方和部门的“懒政”“庸政”,使重大事项久拖不决,令民生政策迟难落地,危害巨大。国务院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审计,就是要提升各项政策措施执行的有效性,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确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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