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时政要闻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字号: 【大】 【中】 【小】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国函〔2016〕16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你部《关于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请示》(建城〔2016〕14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6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