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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审计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07-12-5)
 
【时间:2007年12月0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网站】字号: 【大】 【中】 【小】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工作力度,全面接受各方面对审计的监督,促进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能力,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该厅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工作机制。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长江担任,政务公开督察小组由该厅纪检组长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对政务公开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开展政务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今年上半年,该厅审计信息扩大了发送范围,由过去仅报送给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审计署领导,扩大到自治区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和盟市党政一把手。自2005年开始,该厅向社会全文公开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对每一个审计项目所查出的违纪违规事实、问题性质的认定、处理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等都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做了通报;对于特定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经政府批准,也向相关行业及部门进行了通报。对有关公众普遍关注的审计事项及审计结果,还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告,如今年在自治区审计厅门户网所公布的《关于2006年解决拖欠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工资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
 
    多层次、多渠道,将审计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首先,通过审计厅门户网公开审计的法定职责和办事程序,如: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重大决策;审前调查、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程序。其次,公开审计自律机制和监督办法。如:向社会公开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政卡”,实行“审计回访”制度等。第三,从社会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7名人士为特约审计员,经常将审计厅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给他们,利用电话联系、座谈会、发征求意见函等办法,虚心征求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第四,主动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和加强对下级审计部门的监督。今年上半年,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该厅的财务管理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结果证实,自治区审计厅财务管理始终是严格规范的。该厅每两年均对直属事业单位及驻海拉尔、赤峰审计处进行一次财务审计,随时纠正不规范问题。今年,还对盟市审计机关部署了财务自查工作,并从健全内部财务制度的角度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使下级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得以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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