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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长刘伟平批示要求认真整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跟踪审计通报的问题
 
【时间:2011年09月14日】 【来源:审计署兰州办】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甘肃省省长刘伟平及副省长泽巴足在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关于汶川地震陇南市及抽查武都区、文县、西和、成县等4个县(区)灾后重建2011上半年跟踪审计的通报上分别批示,要求陇南市及4个抽查县(区)政府按照审计通报的要求认真整改,并向兰州特派办报告整改结果。

    根据刘伟平同志的批示,陇南市人民政府迅速反应,专门发出《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对2011年上半年我市灾后重建跟踪审计情况通报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陇南市市直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对照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有关事项的办理程序、步骤和方法,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根据陇南市政府反馈的整改情况看,审计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已整改或提出了整改措施。其中,对审计指出的灾后重建资金仍然结存较大未统筹使用的问题,已责成市财政局进行研究,并将结余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对审计指出的某单位转移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追回;对审计指出的某项目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问题,责成建设单位及时进行了扣回;对审计指出的部分施工单位违规出借施工资质和部分工程存在违法转包、分包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将两家施工单位清理出陇南市建筑市场,两年内不得在市内承揽施工业务。(耿道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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