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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修订出台督查办法 规范厅机关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四川省审计厅抓紧落实省委审计委、省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具体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修订完善《四川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程序,建立完善“双轨并行”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推进厅机关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此次办法修订是在总结近年来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督促立查立改阶段和后续督促整改阶段的不同特点,明确各单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紧密联系、分工协作,由业务部门负责审计文书确定的整改期内的整改情况督查,由审理处负责整改期内未整改事项的后续督查,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动态分析报告情况和审计整改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机制,细化了督促整改落实的六项措施和提请相关单位协助或追责的四种情形的运用要求,打造全程跟踪检查督促机制。通过此次修订出台督查办法,审计机关将更好发挥督促作用,推动被审计单位更好地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共同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谢凌萍)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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