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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积极探索审计“双整改”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来源:浙江省舟山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2020年下半年以来,浙江省舟山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历次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精神,尤其是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应改尽改、应协同尽协同”的精神要求,组织多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集中分析研判,着力挖掘问题背后的根源,从政府层面推动和建立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探索和实践既对问题进行点上整改,又对问题进行面上整改,“双整改”工作成效明显。

2021年起,舟山市将审计整改监督纳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逐步构建起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对一些年年审、年年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实行“双整改”制度,着力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相结合。目前,已在工程领域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体制机制性整改效果。

针对工程领域矿产资源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舟山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拟订相应管理办法,明确工程开采的统筹协调督查部门及属地政府和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开采施工方案(包括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审查、工程开采审核和工程开采验收管理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自用后多余砂石公开拍卖处置程序,从制度层面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闭环管理,解决工程领域矿产资源失管失控问题。

今年年初,针对审计部门梳理提出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整改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政府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策建议,出台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由市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加强部门间协同。此外,通过开展打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应招未招、挂靠、串标围标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今年4月,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对三年来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研究部署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国企专项检查等八项整改举措。与此同时,该市成立由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国资等部门组成的国企巡察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具体部署和协同开展相关工作。目前,该市已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等10余项制度措施,审计成果得到充分转化。(舟山市审计局)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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