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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印发《关于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安排的意见》
 
【时间:2018年04月25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为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落实好省委书记陈求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批示精神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强化对干部的严管和约束,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审和全覆盖”的要求,辽宁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安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聚焦经济责任,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参考,全面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大局。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要依法审计,规范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程序要求实施审计,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有效地进行审计公示,科学安排民主测评,精心组织谈话。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依照《辽宁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辽审办发〔2017〕49号)中的公文模板,提高审计报告文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二是要突出重点,紧扣经济责任。要紧紧围绕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特点确定审计重点。延伸审计要重点选择与被审计对象履职密切相关的单位、与被审计单位主要业务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突出审计对象的关联性。

三是要突出重点,紧扣经济责任。严肃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以及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科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源头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防控风险,形成长效机制,解决制约发展的障碍难题。

四是要客观公正评价,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要坚持审什么,评价什么,不超越审计范围评价。要严格遵循“三个区分开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客观审慎作出评价。要把客观评价被审单位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揭示发现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切实通过审计监督和服务,审出干劲、审出积极性。

五是要完善结果运用,提升审计工作成效。要以审计结果可靠好用为立足点,提高审计报告文书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实用性。改进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形式,采取一项一报的方式,便于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动态掌握审计结果情况,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成效。

六是强化大数据意识,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审计手段,依托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的应用,加强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单位数据与行业数据以及跨部门、跨领域数据的综合比对和分析,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

七是要注重组织管理,加强协调联动。按照领导干部的不同类型安排联络员,加强同类项目的协调联动,通过微信、蓝信群,及时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根据需要发布动态,介绍和推荐有关经验和做法,努力推进经责审计项目协同实施、成果共享,加强动态联动和协调配合,提升审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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