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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迅速部署应对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监督工作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广东省审计厅印发《关于强化政治责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审计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审计署的工作要求,结合广东实际,就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审计监督工作作出部署。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审计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同志任组长的应对疫情防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该项审计工作。同时,省审计厅积极参加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并要求市县审计机关也积极主动参与当地的防控工作,为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决克服观望等待、与己无关思想,积极主动科学谋划开展疫情防控审计监督工作,决不能在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中交“白卷”。要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开展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促进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资金物资规范高效使用。

二、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助力防控工作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通知》明确,这次审计的目标是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效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疫情防控部署措施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审计的重点主要包括四部分,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二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三是疫情防控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是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相关金融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三、创新方式方法,健全工作机制,为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帮忙不添乱,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影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特别强调不得随意要求被审计单位填报表格,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要大力开展大数据审计,结合采用送达审计方式,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要加强审计人员防控保障,严防交叉感染。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意见建议等,要及时向省审计厅报告反映。(陈泽慧)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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