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 English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频道  >  审计动态  >  地方动态 > 正文
 
湖北荆门: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时间:2020年05月21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中共湖北省荆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该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撑。《意见》以坚持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为主线,围绕计整改工作领导机制、整改责任、考核检查、成果运用和追责问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一、突出了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明确提出市委审计委员会统揽审计整改工作,全面提升了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层级,切实强化了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组织领导。

二、明确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链条

一是明确了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责任和市政府的主导责任;二是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明确了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积极推动解决系统性、行业性问题;四是明确了人大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等问题按照程序依法办理;五是明确了审计机关督促责任,统筹协调审计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六是明确了纪委监委机关协同责任,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之间要贯通协作。

三、增强了审计整改工作可操作性

进一步明确了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整改报告的有关要求,增强了审计整改时效性。确立了审计整改的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新模式,“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对接,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增强了监督检查的灵活性。明确了要把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工作目标考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有关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其整改工作情况,要作为加强同级预、决算管理和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的重要依据,增强了结果运用的实效性。(贺磊)

责任编辑:高天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