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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时间:2020年07月08日】 【来源: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字号: 【大】 【中】 【小】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维护党纪政纪的重要内容。中共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制定印发《中共大连市审计局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并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党组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分门别类列示了应当请示、报告、报备事项的49个要点和相关文件依据,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和时限程序要求等,确保规范有序开展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

二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重大事项。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办职责,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中共大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中共大连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9项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限。《清单》经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确保审计领域重大工作及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三是坚持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组织做好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和审计署、省审计厅有关工作要求,为保证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全市审计机关的重要事项,规范区市县审计局和市局机关各处室向市局报告重大事项、以市局名义向省审计厅报告重大事项,以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要紧急审计信息等工作,制定印发《大连市审计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需报告的重要工作、重大情况、紧急突发事件情况的内容、报告方式和时限及有关责任追究等进行细化和明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要情况管理,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以及畅通审计机关工作情况报告渠道、提高行政效率提供制度保障。(张培基 于立萍)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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