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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及时修订完善制度 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严谨规范科学
 
【时间:2021年05月30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云南省审计厅根据该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新变化,总结以前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及时修订完善了《云南省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南省审计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全方位要求。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有4个特点:一是围绕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三个部分,对之前资产管理制度滞后、权责不清晰、效率难提升、资产入账不及时和清查走过场等问题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明确和完善。二是按照2020年新印发的4个省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对全省审计机关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对外出租、出借审批权限进行重新划定,提高了国有资产管理与审计机关内部管理的结合度。三是紧紧围绕厅机关工作实际,明确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完善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细化重点内容的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避免资产管理职责的交叉重叠和管理空白。四是把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对接的实施要求等新内容在制度上予以明确,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信息一体化,构建良好的信息管理平台。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操作性强,符合审计机关管理现状,该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以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推动审计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刘薇)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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